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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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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并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方案》(云林发〔2017〕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卫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葛雄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钊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罗景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正县级)
杨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正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广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 林 市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景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林业局抽调。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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