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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02_Z/2017-0825044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17〕150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取消一批向当事人索要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7-06-20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市政府审改办组织对省直无对口单位的机构,提供自来水、燃气供应、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在办事过程中向群众、企业索要证明材料进行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精简取消4项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

(一)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办理公交爱心卡要求提供的老年人优待证;

(二)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办理公交学生卡要求提供的户口簿;

(三)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办理企业茶叶、咖啡和生物药项目立项要求提供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办理企业茶叶、咖啡和生物药项目立项要求提供的自筹资金承诺函。

二、其他事项

(一)上述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在办理相应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进行索要;

(二)各县(区)、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擅自增设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三)市政府审改办要加强“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运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社会监督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因法律法规明确增设或调整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政府审改办备案。

 

附件:普洱市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2017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序号

索要单位(系统、行业)名称

取消的证明 材料名称

涉及办理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处理方式

1

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

老年人优待证

公交爱心卡办理

思茅公交IC卡办理规定

取消后,通过已有的证照凭证等其他材料替代证明

2

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

户口簿

公交学生卡办理

思茅公交IC卡办理规定

取消后,通过已有的证照凭证等其他材料替代证明

3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

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企业茶叶、咖啡和生物药项目立项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生物产业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农办生〔2017〕41号)

取消后,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该证明材料

4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

自筹资金承诺函

企业茶叶、咖啡和生物药项目立项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生物产业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农办生〔2017〕41号)

取消后,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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