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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02_Z/2017-0825026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2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17〕128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5-24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思茅区、澜沧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4日

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2017年5月22日约谈会议精神,对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进行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依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强化依法治林,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加快推进森林普洱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改工作,对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线核查,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林地、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思澜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林地尽快获批,项目能够快速顺利推进。

(三)工作原则。全线覆盖,上下联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依法依规,查治并举,强化问责,务求实效。

二、整改工作主要任务

(一)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线核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进行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立案侦查。

(二)对已经查处的涉林违法案件开展自查和剖析,对存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及时进行整改。

三、整改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约谈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学习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5月22日约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违法使用林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

(二)加强领导,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思茅区、澜沧县要参照市级市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工作抓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开展涉林违法核查、案件自查工作。对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因领导不重视、部署不及时、组织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认真、完不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约谈行政主要负责人。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涉林违法案件发生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同时追究指挥部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四)狠抓落实,立即行动,认真组织核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思茅区、澜沧县要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对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属地范围内的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凡是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工区、工点,立即下发停工通知并依法查处;对已经查处的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的涉林违法案件,要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情况的案件要及时整改到位;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整改工作完成之前,对市内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尚未作出处理的所有使用林地建设项目一律不给予审核审批。

(五)分级管理,压实责任,各负其责。建立完善相应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杜绝相关问题再度发生。特别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落实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和重点环节,指明监管中存的问题、责任。市级林业部门重点是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县级林业部门重点是加强林地征占用和林木的实际管理,与市级林业部门共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林地征占用手续报批的指导等服务,明确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违法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要积极组织相关报件申请的材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批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数量内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特珠情况依法报批。政府按照“谁建设、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日常管理,依法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工程指挥部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加强自身日常监管,依法使用林地。各级、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涉林违法案件发生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同时追究指挥部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六)落实项目建设林地管理责任等长效机制。在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中,要认真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思茅区、澜沧县要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林地管理的针对性措施,特别是在林地审批后,要依据相关的职能和职责,签订责任书。

(七)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其守法意识,营造“森林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5月23日,市政府召开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

2017年5月24日至6月5日,以县(区)为单位,由县(区)组织精干力量,依法开展整改工作,市政府同步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2017年6月6日至6月8日,澜沧县、思茅区对整改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经县(区)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确认,报市林业局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云南省林厅。

 

附件1: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在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副市长 杨卫东)

 

 

 

 

 

 

 

 

 

 

 

 

附件1

 

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卫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葛雄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钊  市林业局局长

 李朝武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郑金雄  思茅区政府副区长

 龙德生  澜沧县政府副县长

  员:李光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建办主任

        张正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勇忠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国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世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景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

        罗文生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  林  市扶贫办副主任

        孔  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刀兴林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张  坤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李佳毅  云南公投普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思澜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李卫民  思澜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指挥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朝武、赵世发、罗景山、孔华同志兼任。

 

 

 

 

 

 

 

 

 

 

 

 

 

附件2

在思澜高速公路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问题

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副市长 杨卫东

2017年5月23日

 

同志们:

昨天,因思澜高速公路林业用地违规违法问题,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约谈了市政府、澜沧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张松丹专员严厉指出:思澜高速公路从2016年11月一开工就发生林地使用违规违法行为,到今年5月专员办派人核查时,依然还存在违法用地、超限审批等行为,而且违这些规违法行为发生在全国、全省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性质恶劣、问题严重,要求我市立即拿出整改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全力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会上,我代表市政府作了检讨、表了态,立下了军令状。今天专门召集大家集思广益,一起想办法,一起研究如何落实好专员办和省林业厅的整改要求。

今天的会议,首先由市林业局通报国家林业局云南专员办约谈反馈会议精神,并对整改实施方案作说明。

……

下面,请市交运局、市森林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对整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

……

接下来,请思茅区政府、澜沧县政府、市交投集团作表态发言。

……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约谈情况的反馈会,也是整改落实的动员会。刚才,市林业局通报了国家林业局云南省专员办约谈反馈会议精神,并对整改实施方案作了说明,市交运局、市森林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分别对整改实施方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思茅区政府、澜沧县政府、市交投集团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表了态。大家的发言全都聚焦强化林地监管,依法依规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快速推进、顺利实施。综合大家的所思所言,结合专员办提出的整改要求,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密切协作

违规违法使用林地可以说已经成为我们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老大难问题。为什么我们年年开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协调争取开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林地保障绿色通道,专员办、林业厅一路绿灯、全力支持,但林地违法问题依然屡禁不绝、反复发生。比如镇沅老县城至景谷公路建设林地林木违规违法问题、孟连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等等,不胜枚举。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沟通协调配合不够,工作作风不细不实,监管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自觉自律不到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所导致。发生了问题,有的强调客观,认为是重点项目、投资需求或上级要求尽快开工等等,忽视了主观的思想认识导致的根源。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保护意识、监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协调配合意识,努力做到认识上高度警醒、思想上同频共振、行动上步调一致,越是关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越要用足用好法律、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全力保障林业用地需求。

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整改

问题查处的力度直接反映认识的程度、整改的力度。针对思澜高速公路林地违法案件多发、频发,案件查处施之于宽、施之于软,存在以罚代法、以罚代刑、拆分案件等行为,专员办把案件交由我市自行查处,要求我们依据事实、分清责任、处理到位,坚决杜绝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经市政府审核认定后,报请专员办核查。这既是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更是赋予了我们更大的责任和压力,查处不到位,专员办就不出具项目林地报批审查意见,国家林业局就不会审批思澜路林地审批报件,我们唯有以法律法规为标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才能做到依法依理、公正公平地查处每一件案件。为此,市林业局要认真梳理吸收市森林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整改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明确的重点、规定的时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依法依规把责任明确到部门、到县(区)、到项目、到干部、到业主,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专员办、林业厅的抽查、核查,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认可。

三、要举一反三全面整顿

要认真汲取思澜高速公路违法使用林地的深刻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法律、按照政策,依照程序,由点及面,对所有涉林项目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整顿。对仍然不依法依规、失职渎职、野蛮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严查严处,该进行行政处罚的严格追责问责,绝不允许欲速而不达影响全局,野蛮施工造成全线停工现象发生。这次整顿一是要迅速行动。会后,市林业局牵头,尽快拿出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方案。市林业、发改、森林公安、监察、检察院、交运、水利、住建等重点项目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为期1个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顿行动,各县(区)要按照整顿方案要求进行自检自查,于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市级在县自查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抽查,于6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二是要突出重点。要从项目的立项着手,逐个项目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分析研判当前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以及毁林开垦、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对检查排摸的单位场所要逐一记录,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不留死角。 三要严厉打击。要整合精干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深挖案件线索,精准办案,确保打击实效。同时在排查、执法中要依法依规执行,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力求最佳的社会和法律效益。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依法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四要加强宣传。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普及率,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把握和引导舆情,加强分析预判,防止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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