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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2017年丘北经验推广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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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普洱市2017年丘北经验推广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2017年丘北经验推广暨县乡平安
出行创建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1.09”全省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示批示精神,2017年全市丘北经验推广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工作,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以固化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抓手,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五小工程”建设上下功夫,在“两队”、“两点”规范化建设和机制落实上找差距,在“互联网+农村交管”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上寻突破,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着力减少农村道路失管漏控面、着力推动以信息化为核心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转型升级,全力防范和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再创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新佳绩。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强化属地责任。一是谋划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政策措施,统筹部署、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二是落实县—乡—村—组 “四级包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把推丘办及“五个一”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借鉴“保山经验”,实现经费保障多元化,确保队伍持续稳定;四是加强乡镇、村组换届后“五个一”队伍交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五是把推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治工作考核,并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年内,每个县区属地党委政府对年度重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四级包保”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推丘办及“五个一”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至少完成一次“五个一”人员业务培训,至少组织开展4次检查指导,完成上一年度考核奖惩。
(二)强化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加大推丘工作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的量分比重,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年度重点监管措施。年内,各级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组织开展事故约谈及责任倒查。
(三)强化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层层落实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措施。年内,每个行业管理部门分解细化本系统、本行业责任,落实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措施。
(四)强化农村客运企业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普洱市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力度,建立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班,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及学校道路交通全主体责任,完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制度、安全管理台账,管好自己车,看好自己人。年内,农村客运企业及学校分别与驾驶人(私家车驾驶人)、学生家长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安全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管理痕迹台账健全。
二、提升农村公路安全基础保障水平
(五)控制“路患”增量。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三同时”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年内,每个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农村公路“三同时”率达100%。
(六)减少“路患”存量。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部署要求,按照辖区农村道路风险等级逐路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确保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及道路管养部门领导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制定年度整治计划,细化整治责任部门、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积极推进农村地区重点隐患路段的“生命防护工程”、“绿色生命防护程”、“五小工程”建设。三是在完成省、市两级政府年度挂牌督办的高风险路段整治任务的同时,县区政府年内也要挂牌督办一批农村道路高风险路段,及时防范、化解和管控重大“路患”风险。年内,全市力争完成5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临水临崖、高落差、弯急坡陡路段,学校、集市与农村道路交叉口等A类、B类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率达100%)。
三、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水平
(七)培育发展农村客运市场。一是正确面对农村客运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赶集“区域经营、循环经营”, 优化冷热班线经营,科学投放运力,有效解决周期性客运力与客流量的矛盾,力争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保安全”。二是充分发挥国家燃油补贴、相关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作用,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年内,行政村客运覆盖率达85%。
(八)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坚决打击非法客运,全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有效压缩农村地区非法客运、违法载人生存空间,实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年内,每个县区非法客运查处不少于100起。
四、提升农村交管大数据应用水平
(九)加大信息化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农村交管信息化工作定期排名通报制度的落实力度,助推各项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更新维护步伐,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综合研判和精准化管理提供大数据支撑。年内,农村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数据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全面完成,大数据应用水平和事故预警预防能力不断提升。
五、提升农村地区综合监管执法效能
(十)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一是在严格落实农村客运企业“三关一监督”、“七不出站”、“五不两确保”、CPS平台监管、班线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的评估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客运乘车人义务监督制度,对行驶途中驾乘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加大乡镇摩托车检测线建设,增加流动车管所、流动道路运输管理所、流动农机监理站下乡便民利民服务频率,提高机动车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三是抓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和帮教。年内,农村地区“四类车”重点车辆(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安全提示语和监督报警电话喷涂率达到100%、重点驾驶人源头帮教率达95%以上。
(十一)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一是加强农村地区驾驶人短信群和微信群交通安全宣传平台建设、村组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室)建设、重点场所交通安全宣传栏(标语)建设、特色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用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二是组织辖区驾驶人集中学习教育,组织“五个一”队伍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广大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年内,每个县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客运企业、农村集市设宣传栏建设率达100%,村组广播站(室)建设率达100%,每个乡镇至少开展2次以上驾驶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十二)强化机动车及驾驶人动态监管。大力推进“两队”、“两点”规范化建设和路面管控勤务机制落实,实现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常态化,及时发现、查处、劝导农村地区 “七类重点车”(营运客车、小微型面包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年内,每个县区、乡镇农村交管综合执法小分队查处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分别不少于1000起、500起(农村派出所查处录入不少于120起),每个乡镇劝导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不少于1000起。
(十三)加强农村地区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辖区农村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结合市政府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开展突出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专项整治。年内,每个县区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违法率不超过10%。
(十四)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766号),加强保险行业与“五个一”队伍的协调配合,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六、强化工作信息上报
(十五)完成材料信息上报任务。一是各县(区)推丘办每月完成1篇信息报送任务。二是市、县(区)推丘办各完成1篇论文(调研报告)任务。三是市、县(区)推丘办在11月20日前先期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报告,做好省推丘办组织的年度检查考评准备。
七、创新农村交管工作
(十六)培育先进典型。培育、打造、提炼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推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创新发展、平衡发展。年内,每个县区至少推出1个乡镇经验做法,在辖区进行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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