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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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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普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2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16〕4号)中的普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普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成员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胡国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红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绿色经济办主任
马 永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毛瑞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傅稳宾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农办专职副主任
周会国 市发改委副主任
岩 罗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鸿彬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春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赋堃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队长
徐江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鄢 仕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永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建辉 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朱 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正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夏春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志荣 市交运局副局长
罗连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景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向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建华 市文体局副调研员
苏永跃 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李 婕 市安监局副局长
苏 程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杨 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林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以徽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 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 鹤 市法院副院长
孟祥宏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丽春 团市委副书记
何 燕 市妇联副主席
金 诚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廷坤 市地税局副局长
许航峰 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敬阳 国家统计局普洱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工作;参与、协调、督办解决跨地区涉及普洱市农民工问题的重大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马永同志兼任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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