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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2017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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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云审财通〔2017〕8号)要求,为做好市本级及所属县(区)涉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好跟踪审计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协调联系工作,及时提供2017年度本级政府和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规划计划、细化方案、实施举措、工作情况等资料,积极配合好审计部门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二、认真自查,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重点针对2016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中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效果,以及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原因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相关资料和自查报告待审计进点后按要求交审计组。
附件:云南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跟踪审计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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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3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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