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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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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若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赵维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新建 市工信委主任
史 丽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罗忠益 市委编办副主任
岩 罗 市工信委副主任
罗赋堃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徐江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学农 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向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健 市卫计委副主任
陈雪松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 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 泽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学彤 市食安办副主任
石秉贵 市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岩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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