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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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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工作方案》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引导茶叶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打造我市普洱茶地域品牌,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抓手,把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申遗与普洱茶品牌建设有机结合,推动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建设,提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品牌价值,增强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消费和收藏价值,增进消费者对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信任度,提高茶农的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奠定普洱市作为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核心区的地位。 二、实施范围 以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范围作为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产地范围。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打造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制定方案:制定《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完成时限: (二)广泛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相关企业、茶农积极参与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澜沧县人民政府、惠民镇人民政府、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澜沧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局;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前。 (三)成立诚信联盟:组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产地范围内的企业成立诚信联盟并制定诚信联盟章程。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向诚信联盟申报自有或者建立合作关系的古茶林面积,诚信联盟对申报面积进行核实后,合理确定申报企业每年的古茶林普洱茶产量并进行公示。 牵头部门:澜沧县人民政府、惠民镇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四)落实经费:安排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建设专项经费200万元,专项用于监控系统安装、企业联盟标准制定、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澜沧县人民政府、诚信联盟; 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五)申报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由诚信联盟组织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使用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牵头部门:诚信联盟;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六)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制定《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企业联盟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牵头部门:诚信联盟、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七)安装监控系统: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监控系统,用于对产品的现场抽样、封存、包装和加贴专用标志实施全过程监控。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的诚信联盟企业可自愿自费在该企业的包装车间安装监控探头,并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控系统联网。 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部门:诚信联盟、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八)制作专用标志:在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基础上,设计制作出具有二维码扫描功能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 牵头部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九)建设追溯系统: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普洱茶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全过程信息可查询质量追溯。 牵头部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十)组织培训:由诚信联盟组织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学习联盟章程、《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企业联盟标准、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知识。 牵头部门:诚信联盟; 配合部门:澜沧县人民政府、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惠民镇人民政府、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澜沧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十一)制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实物标准样:由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诚信联盟共同制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实物标准样,用于对诚信联盟企业生产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进行感官品质评定。 牵头部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诚信联盟; 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十二)申请专用标志:由诚信联盟组织获得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并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诚信联盟企业,在完成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生产加工后,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使用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的申请。 牵头部门:诚信联盟、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十三)现场抽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委托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每个月的1日、10日、20日安排工作人员到申请企业的包装车间,对申请检验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确认产品数量并封存。封存后的产品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监控系统实施全天24小时监控,生产企业不得再接触该批产品。 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联盟。 (十四)委托检验: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接到样品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标准和《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企业联盟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将该样品与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作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实物标准样进行比对后出具检验报告。 牵头部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联盟。 (十五)加贴标志:对检验合格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产品,允许其在包装时加贴与产品内飞相对应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专用标志由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发放,发放数量以该批产品抽样时的数量为准,生产企业必须在安装有监控探头的包装车间内完成产品包装和加贴专用标志工作,产品包装和加贴专用标志的过程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监控系统进行远程监控。 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诚信联盟; 配合部门: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澜沧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局。 (十六)质量追溯: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加贴完成后,由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该批产品的检验数据等信息录入该中心的质量追溯系统并激活,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专用标志上的二维码查询该批产品的检验数据。 牵头部门: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配合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澜沧县人民政府、惠民镇人民政府、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澜沧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局、诚信联盟。 (十七)宣传推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建设情况,现场展示加贴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的产品,演示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质量追溯系统,参观加贴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专用标志监控系统。拍摄制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宣传片,在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媒体进行播放。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微信平台、街头电子屏幕等媒介广泛宣传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 牵头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部门:其他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十八)总结验收:对普洱景迈山古树茶品牌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 配合部门:其他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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