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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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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21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照辉 市长 副组长:杨卫东 副市长 成 员:梁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顾 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陈泰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葛雄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虹 市委编办主任 傅稳宾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武咏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亚顺 市民政局局长 杨若雨 市财政局局长 马 永 市人社局局长 张正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 永 市住建局局长 张志荣 市交通局副局长 岩 甾 市农业局局长 李 钊 市林业局局长 罗成林 市水务局局长 段 萍 市审计局局长 刘 勇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春荣 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马利波 市统计局局长 马恒荣 市国资委主任 李安强 市档案局局长 陈文玉 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行长 龚毅敏 普洱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筹备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收集有关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蔡茂伟同志兼任。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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