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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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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对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林 副市长 副组长:阿 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邱承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丽华 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朱力青 市教育局副局长 雷 勇 思茅区常务副区长 张永华 宁洱县常务副县长 张雪梅 墨江县副县长 吴琼瑶 景东县副县长 刀康明 景谷县副县长 王迎斌 镇沅县副县长 王 葵 江城县副县长 周艺军 澜沧县副县长 魏云平 孟连县副县长 李世华 西盟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丽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力青同志兼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决定我市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改革工作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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