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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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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重点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集人: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市茶产业督导协调组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市政府办有关领导,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领导。 二、工作机构 在市发改委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冯正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议事内容 (一)协调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动全市的重点项目建设进程; (三)协调重点项目审批、用地、建设、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指导做好重点项目的包装和向上争取。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轮流组织召开,每个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召集人确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也可以针对某一项目和区域召开现场会; (二)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召集人批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发相关单位的同时,还要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机关,同时抄送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后签发。
附件: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计划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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