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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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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政办发〔201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普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加快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覆盖全民,增进公平。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城乡统筹,适应流动。在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基本制度平台基础上,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持续扩面,精准管理。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单位扩面转向单位与个体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各险种分别扩面转向统一综合扩面,从过去偏重阶段性扩面转向持续性扩面。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二、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最终建立每个参保人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可进行全国、全市联网比对,准确查询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体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将数据集中到全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三、工作方法 (一)登记的范围和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主要范围是本市户籍人员,同时兼顾本市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常住人员。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 (二)登记的方法和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先进行数据比对、修正,再进行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首先是对既有的参保信息进行清理比对,信息完整、准确无误的,直接确认登记,无需重复采集信息;信息缺失、错误的,通过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改正,完成后确认登记。其次是入户调查,由工作人员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个进行调查,采集基本信息并录入完整数据,完成后确认登记。 (三)登记数据的动态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参保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通过数据比对、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对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进度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数据比对阶段(2016年3月—6月):通过对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排查,形成唯一的参保登记信息,建成全市集中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二)入户登记阶段(2016年7月—8月):通过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与全市户籍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兼顾本市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常住人员,形成未参保人员数据。各县(区)对此类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入库。最终建成全市参保登记数据库。 (三)总结阶段(2016年9—12月):认真总结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参保登记数据库信息,完成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全面完成登记任务。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7年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明显提升,并对整体登记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市级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财政、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成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于2016年5月底前报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全市调度机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进行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数据比对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数据质量。要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着力建立市级集中、全面覆盖、可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要以现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结合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通过数据筛查比对,补齐缺失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彻底摸清属地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并将准确完整的信息录入参保登记数据库,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三)突出参保扩面,加强基层建设。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是实现全民参保,要切实做到登记与扩面并重、应保尽保。要突出重点,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继续强力推进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探索对网络就业、创业群体实施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要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过程中,按照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尤其是乡(镇)、村(社区)一级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持续提升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的基层服务新手段、新方式,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适应流动性,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的便利性。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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