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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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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6年10件惠民实事》已经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16年10件惠民实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惠民实事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惠民实事顺利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各主办单位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和服务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及时解决的资金拨付等有关问题,涉及到的县(区)、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限时办结。 二、强化督查,确保顺利推进 10件惠民实事的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统筹协调。各主办单位要强化督查,及时掌握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惠民实事顺利推进。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实行月信息报送制度。自2016年5月5日起,各主办单位要以表格形式逐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其中7月5日、10月8日、12月25日要分别将各件惠民实事上半年推进落实情况、前3季度推进落实情况、全年完成情况专题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各件惠民实事推进落实情况,适时采取措施,开展电话问询、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专项督查、通报批评、约谈推进,确保2016年10件惠民实事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十件惠民实事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主要内容:减少贫困人口9.6万人,宁洱县脱贫摘帽,全市11个贫困乡和11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二、实施农村公路建设 主要内容:完成2400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市交运局 三、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完成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四、实施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新建10所乡镇公办幼儿园;实施10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五、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主要内容:建设50个村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为100个社区(村组)配建全民健身体育器材。 主办单位:市文体局 六、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 主要内容:市级创建500户残疾人自主创业户和50户残疾人创业示范户,为10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被评为一、二级残疾人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主办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七、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新建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所二类敬老院,12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养老床位520张。向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八、推进全市旅游厕所建设 主要内容:在主要旅游城市(镇)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公园、游客重点集散地、旅游交通和二级公路沿线、加油站、汽车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沿线休息站、旅游扶贫乡镇、主要乡村旅游点、部分贫困地区旅游景区,建设、改造旅游厕所71座,并全部向游客和公众免费开放。 主办单位:市旅发委、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完善城乡大病保险制度 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实现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群,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主办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十、开展证件办理惠民服务 主要内容:及时受理签发居民身份证,确保办理时限由现在法律规定最长60天(边远地区可延长30天)缩短到30天内;开辟绿色通道,确保15天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紧急业务办理。及时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由法定15天缩短到10天内,并可直接到县(区)公安局领取(也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领取)。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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