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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整改意见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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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整改意见的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普洱市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整改意见的方案
3月25日,省政府派出督查组对我市被列入2016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2个重点县、8条重点隐患路段和1个重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指出我市8条重点隐患路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及警示牌数量有限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查缺补漏、科学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由重点隐患路段辖区的县级政府牵头,市、县两级行业管理部门督促落实,各公路管养部门具体组织整改,做到标志、标线、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充分发挥其在行车中的提示、警示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正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江、市安委会专职副主任张宏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世发、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乐澎任副组长,思茅区人民政府、宁洱县人民政府、墨江县人民政府、澜沧县人民政府、江城县人民政府、西盟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普洱公路养护管理总段、磨思公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洱管理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改工作。 三、整改时限 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四、整改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昆磨高速公路K293+900M—K294+300M(墨江辖区)路段。 责任单位: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洱管理处 (二)昆磨高速公路宁洱隧道长坡景洪方向K364—K369(宁洱辖区)路段。 责任单位:磨思公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三)昆孟线K833—K841、K792—K799(思茅辖区)路段和K611—K616(江城辖区)路段,兰磨线K2480—K2481(墨江辖区)路段,国道214线K2806—K2831(澜沧辖区)路段。 责任单位:普洱公路养护管理总段 (四)勐卡镇至新厂镇公路K23+400M—K23+600M路段。 责任单位:西盟县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重点隐患路段辖区的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此次整改作为当前贯彻落实省政府“2.26”会议精神的首要任务来抓,结合《普洱市2016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辖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整治责任人、整治措施,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地增设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及警示牌。 (二)整改工作按照县区政府统筹,各级公路管养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原则,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重点隐患路段管养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改措施的督促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市政府将此次整改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及市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政府“2.2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问责。 (四)重点隐患路段辖区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推丘办(以下简称“两办”)于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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