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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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思政办发〔2006〕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 2 制定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2 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3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4 I、Ⅱ、Ⅲ级应急响应 5 Ⅳ级应急响应 5.l 启动 5.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5.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5.4 主动引导境外舆论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6.2 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和信息保障 7.2 资金及人员保障 7.3 宣传与培训保障 8 附则 9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 制定依据 依据《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思茅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1.4.2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1.4.3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新闻发言工作规程。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全市范围内突发的具有全省影响以上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市政府新闻办积极主动配合)。对擅自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 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1)接受市应急委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 (3)管理采访事件的中外记者。 (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事件处置或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的工作;要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初稿,审核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稿,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2)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外舆情,组织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组织对互联网的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外国及港澳记者的采访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受理批准,市政府新闻办协助省政府新闻办做好在事件现场采访的外国和港澳记者的管理工作。 (4)台湾记者的采访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台办负责受理批准,市台办协助省台办做好在事件现场采访的台湾记者的管 理工作。 2.2 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整理和分析工作,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组织对互联网的舆论引 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Ⅰ级: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II级: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组成指挥部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由省人民政府指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在地方发生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直接处置、影响较小的突发公共事件。 4 I、Ⅱ、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由国务院或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市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做好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5 Ⅳ级应急响应 5.1 启动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视情况,市应急委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由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组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审核、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审批。在组织新闻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应急委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等,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而定)、吹风会、散发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优先安排、接受中央、省级、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 综合协调等工作小组要为批准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事件的有关信息。必要时迅速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并提供电话、传 真、上网以及电视信号传输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 思茅日报、思茅人民广播电台、思茅电视台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采编突发公共事件内参报道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同时,在新闻发布组的安排下,采取适当形式,在第一时间对外报道应及时发布的内容,掌握舆论的主导权。 5.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5.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5.4 主动引导境外舆论对于境外媒体针对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歪曲性报道和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对我进行造谣攻击、诽谤煽动的,市政府新闻办要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辟谣和驳斥澄清工作,以正视听。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 6.2 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政府新闻办要与各有关部门、市级新闻媒体建立应急通信网络系统,指定联络人,确保应急期间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及下属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畅通。 7.2 资金及人员保障 市财政局按照《思茅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负责新闻发布和报道的人员应相对固定。 7.3 宣传与培训保障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新闻发布稿格式文本 标题:某地发生××事件。据××报告,××年××月××日××时许,××发生××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造成××人死亡,××人受伤,××人转移。 据××报告,××年××月××日××时许,××发生××事件,……(详细介绍事件发生的经过)。 事件发生后,×××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简要介绍批示精神)。 事件发生后,××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政府×××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及时组织抢险和救护工作。 事件发生后,××部门按照领导批示精神,××部门××同志、……等同志前往事发现场,并及时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抢险和救护工作。 根据××(部门和地方政府)介绍: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简要介绍事件发生的原因)。
出处: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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