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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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洱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在数字普洱建设中的引领驱动作用,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云政发〔20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以加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为基本底座,以开展数字化政府决策、提升内部运转效能为重要手段,以提供便捷普惠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根本目的,通过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建立“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数字政府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基础底座为支撑,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主线,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为实施路径,加快全市数据整合、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推动政府全方位、系统性变革,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完善数字政府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建立决策科学、治理精准、服务高效的数字政府运行模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 到2025年,全市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基本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省级重大应用全面贯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有效运行,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数字决策、数字治理、数字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 到2035年,与普洱市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普洱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构建高效集约的数字基础体系 1.“一张网”。电子政务外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逐步实现千兆到县(区),百兆到乡镇(街道)全覆盖,村(社区)按需接入。加快非涉密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推动新建政务网络及应用基础设施全面部署IPv6。各县(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如需新建,需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 2.“一朵云”。在省级统一提供政务云基础设施和通用云安全服务的基础上,以普洱数字经济产业园为起点,推动建设资源调配灵活、集约高效的滇南枢纽数据中心集群,统筹推进普洱市政务云和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并与省级政务云对接,实现省、市两级节点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市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迁云,提升云资源集约使用效益。打造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高可靠容灾备份。各县(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云基础设施。 3.“一个中枢”。推动普洱市三医数据底座平台项目建设,通过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同步优化普洱城市大脑中枢功能,整合汇集政府、企业和社会数据进行融合计算,构建数据管理统一渠道,为城市治理、民生服务和产业发展等领域构建打造一批应用场景,推进数字化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数据中枢系统总枢纽作用,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按照统一规范逐步接入数据中枢系统,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数据协同、业务协同、智能协同,同时也为城市发展及治理提供数字化支撑。 4.“四项支撑”。依托省级支撑平台,打造统一共性应用支撑。复用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整合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源,实现全市“一处认证,全网通行”;复用省级统一服务融合支撑平台,提供接口网关、服务总线、安全审计等能力,实现全市各部门政务应用系统高效、安全相互调用;复用省级统一应用支撑平台,提供应用开发运行环境和通用工具箱,完善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签名、统一公共支付等系统,提升各类政务应用系统开发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复用省级统一的服务支撑平台,提供建设统一的人工智能、政务区块链等基础服务能力。 (二)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5.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统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建设要求,网信、公安、保密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措施落实的指导和检查。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公共数据被窃取、篡改、泄露和滥用。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等合作单位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构建数字政府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主管、运营者参与、专业技术企业支撑的安全治理体系框架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框架,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安全体系。 6.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从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应用、提供和销毁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追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工作秘密防护指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从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技术对抗、事件处置等方面,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在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环节,严格审核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建设内容。 7.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防护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实战化、体系化、常态化”和“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护、整体防控、联防联控”的“三化六防”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安全防范能力,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要求,构建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体系,增强各级政务部门到政务云平台以及政务云平台内不同系统之间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平台符合等级保护要求。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服务能力,集约化建设和供给密码基础设施,推进政务信息化系统密码改造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应用安全体系,提高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运维服务、数据保护等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强化安全可靠的技术和产品应用,构建应用生态,探索开展软件应用示范工作,优选政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 (三)构建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体系 8.加强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按照国家、省级政务数据的有关规定,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普洱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主体责任,健全“一数一源、多源核验”数据采集、存储、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常态化管理,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9.建立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按照省级数据目录管理体系,面向市、县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全市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形成全市统一的系统清单和数据清单,梳理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晰界定各级各部门数据采集、治理、共享责任。完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及汇聚事项、办件等数据资源的主题库,并结合普洱实际,逐步构建政策法规、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数据库,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 10.推动数据共享利用。参照省级规范和标准,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有效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基础设施,构建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结合省级数据回流机制,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充分释放政务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搭建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共享互认。推进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 11.探索数据交易流通。紧密衔接国家“数据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依托省级建设的数据交易场所,提供数据确权登记、评估定价、交易结算、可行流通、资产管理等服务,营造数据要素流通良好生态,健全数据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数据资源合规交易、有序流通、高效利用。通过建设普洱市三医数据交易平台,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对已汇聚的海量三医数据进行脱敏、清洗、加工后形成数据产品,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交易。 (四)构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12.推进政府决策管理“科学化”。综合政府、社会、行业等不同渠道数据,围绕全市经济运行、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社会信用等专题开展多维度、多角度、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建立科学的分析预警模型,构建政府管理和科学决策体系,发挥“以数辅政”作用,提升宏观调节能力。 13.打造全市一体化指挥协同体系。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指挥协同体系,建设完善市级应急指挥中心。高效融合公安、交通、应急、水利、能源等专业指挥调度能力,实现集中式协同调度、应急指挥,推进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一体协同。 14.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深化各级指挥中心和各类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推进视频数据与其他治理应用共享。推进智慧边防建设,聚焦强边固防、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目标,构建数字化防御体系,提升边境管控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5.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探索打造基层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化,社会治理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联动。 16.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省级部署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持续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不断推出“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集成服务,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的广度和深度。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持续推进普洱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不动产交易场景)建设,推动再造业务审批流程,提升关联事项办理水平,实现智能、高效、便捷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推广电子发票,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开展普洱市区块链电子发票用票场景建设和推广。建设全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对企业办理事项的分办、督促、销号的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实现企业“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推广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服务端“云事通”,优化卫生健康、教育、社保、就业、有线电视等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不断提升群众移动办事体验。按照省级要求持续做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广应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缩小区域、城乡、社会群体间的数字鸿沟。 17.推进政务内部运行“数字化”。依托全省统一协同办公平台“云政通”应用,打通省、市两级协同办公平台数据壁垒,实现各层级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推进工作交流会商在线化、移动化、协同化。持续完善新型办公应用,推进公文全程电子化流转、远程会议音视频互动。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机关内部事务系统整合,提升工作效率。探索政务应用创新,支持基于“云政通”平台研发各类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实现部门协同联动和应用共建共享。 18.推广应用“一网统管”省域治理平台“云治慧”。依托省级省域治理综合监测分析平台,实时整合全市部门运行、监测、监管数据,建立分析监测模型,结合大数据可视化技术,将业务数据和信息集中呈现,并实现多维分析、穿透分析,动态掌握整体运行态势、精准发现和预判问题,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指挥,打造一网管全局的市域治理新模式。 19.升级完善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托云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拓展,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 20.加快“12345”热线平台推广应用。积极向上争取,不断拓展省“12345”热线平台在我市的使用功能,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县(区)联动运行工作机制。准确分析群众反映的诉求热点、难点问题,催使问题快速解决。强化政策法规等知识库的收集整理,完善受理、派单、办理、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真正实现一网通办“总客服”、转变作风“曝光台”、政务服务“一号答”、营商环境“监督岗”、社会治理“指挥员”职能,用热线“小端口”服务民生“大发展”。 (五)构建统筹有序的数字政府体系 21.健全完善数字政府组织保障。将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纳入建设“数字普洱”领导小组,建设“数字普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市直各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统筹行业政务信息化需求、业务创新、数据资源规划等工作。各县(区)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跨层级协调和统一部署。 22.优化管运分离运行机制。各县(区)数字经济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本级数字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市数字经济局负责数字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鼓励优秀骨干企业发挥运营服务优势,参与数字政府项目建设运营。 23.优化全域数据运管机制。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数字化城管、智能交通等重点行业数据平台通过统一的标准和接口规范,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一数一源、多元校核”“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的原则,进行数据汇聚。以多领域数据融合为手段,按照“依职能应采尽采”原则优化完善专题库、主题库建设。推动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数据归集与共享,促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治理、融合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路线,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要进展,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全市一盘棋”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统筹规划、管理、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根据《普洱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市数字经济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做好项目谋划包装,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倾斜支持。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将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机制。 (四)提升数字素养。依托普洱市数字经济专家智库,聘请行业专家,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聚焦数字化应用、数字化管理、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以及数字化改革等相关知识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数字百讲”教育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增强数字化本领,强化安全意识。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培养数字政府建设专业人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增强人民群众使用数字化工具获取服务的能力。 (五)强化典型引路。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探索建设本地创新应用,每年优选一批成功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总结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六)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定期对部门建设任务清单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全市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及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督查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云政通和云事通推广运用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定期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高质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解表
附件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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