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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20260224-0002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洱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2-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综合市本级和各县(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普洱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11个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0250条,其中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16333条,市直部门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不含公示公告类信息)264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35条;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及视频3355条,累计浏览量达2166.5万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就业创业、社保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143条;市公积金中心聚焦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政策解读以及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发布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774条;市公安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洱市公安局助力高质量发展15条举措;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预算决算、统计数据、会议活动、公示公告、招考招聘等信息,主动服务和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月”、“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14家市直部门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开展在线访谈24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和留言239件。参加省级新闻发布会2场次,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4场次、市直部门和县(区)新闻发布会16场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普洱市各级各部门2025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6件,同比增长32.63%;办理2024年结转申请15件;累计办结申请629件,同比增长36.15%;结转2026年办理12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253件、占40.22%,部分公开142件、占22.58%,本机关不掌握109件、占17.33%,其他66件、占10.49%。从市本级承办部门看,占比较多的是申请公开统计、财政数据和土地征收等方面信息,市统计局104件、占33.88%、同比增长73.3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8件、占9.12%、同比增长86.67%,市财政局27件、占8.79%、同比增长17.39%。从县(区)办理情况看,思茅区94件、占28.66%,普洱市中心城区一直占比最大;宁洱县44件、江城县33件,同比增长均为450%、增幅最大;孟连县55件、景东县38件,分别同比增长139%和137.5%。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动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实行工作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工作流程,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持续开展已公开信息常态化清理,及时清理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市政府清理废止政策性文件3件;县(区)和市直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线上+线下”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多元化网站服务功能增强网民的用户体验感;统筹搭建政务新媒体矩阵,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定位,推动信息发布权威化、服务供给精准化、互动回应常态化。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中心)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在便民服务窗口及各村委会布设政府公报查阅点,整合政策咨询、材料查阅、事项办理指引等便民功能,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清理关停政务新媒体41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在运行政务新媒体306个;“普洱警方”新媒体矩阵获评“2025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茶城森警视频号”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并入选2025年全国“网聚职工正能量”网络达人账号健全完善政府公报选登工作制度,拓展选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政策文件,编辑出版《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2件,选登各县(区)、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54件向各单位各村社区免费赠阅政府公报2.88万册。

(五)强化监督保障。健全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按季度开展检查并发布检查情况4期。市、县(区)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强化工作统筹指导,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细化年度工作要点等及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召开约谈会议对2024年综合考核存在问题较多的4个县和4个部门进行集中约谈,深入10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具体指导。采取“请进来、沉下去、一对一、入课堂”等方式持续强化业务培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领导到普洱开展专题辅导1次,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举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工作专题培训1次,深入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西盟县、景东县开展培训5场次;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深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堂开展培训5场次(11班次)、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展培训2场次、全市财政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培训班1场次。2025年,市级共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6场次、培训人数3600余人次;各县(区)各部门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7

1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0195

行政强制

60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6

18

1

0

0

1

6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8

3

1

0

0

1

25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9

3

0

0

0

0

1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1

0

0

0

0

0

3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8

0

0

0

0

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4

2

0

0

0

0

66

(七)总计

609

18

1

0

0

1

6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1

6

7

29

1

0

0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思想意识方面。部分单位依然存在“不敢公开、不想公开”的惯性思维,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缺少针对性、实用性,造成“公开的不是想要的,想要的却没有公开”的现象;部分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公开”“就公开抓公开”的现象,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严重脱节;部分单位把政策解读视为额外“包袱”,单纯为完成任务而解读,形式上多以文字材料为主,内容晦涩难懂、枯燥乏味;部分单位将信息公开平台简单视为宣传窗口,存在“重发布轻服务”的思维定式,导致平台建设与公众实际需求错位,用户中心理念尚未真正落地。二是公开质效方面。基层政府虽主动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但质量不高,行政机关工作动态、领导活动、日常性会议等动态信息公开较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较少;部分单位尚未建立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机制,存在“先发文后解读”的被动应对情况,未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签和发布,导致政策解读滞后;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简单摘抄文件原文、罗列小标题等现象,内容空泛、可读性与亲民度差,无法满足公众对政策信息的全面理解需求。随着中央“精文简会”政策深入实施,市、县(区)政府及部门的文件制发数量大幅下降,政府公报内容难于保证。三是队伍建设方面。除市、县(区)两级政府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外,市、县(区)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变动频繁,导致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难以保证;同时,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时间有限、精力有限,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下一步,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规范推进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公开素养,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实操能力;三是探索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路径,把政务公开有机融入业务发展和服务企业群众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四是深化政府公报选登工作,拓展选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政策文件,提升政府公报办刊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普洱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各级各部门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puersh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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