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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50110-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491条。其中,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373条,主动公开市政府文件19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27件,发布政策解读23件,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9条;共开展意见征集、问卷调查30次,办理政府网站留言534条;回复政务新媒体留言60条,推送政策咨询答复公开6篇。及时发布市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招考招聘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116条,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形成传播合力;及时发布市直各部门政策措施、涉企惠民信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定期检查平台系统链接有效性,督促邮政企业双签收投递,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申请和答复及时送达;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确认收件、沟通了解申请需求和意图,第一时间与相关科室和县(区)、市直部门核实、查找所需信息;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加强与上下级、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办理;联动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联动行政复议机构和法院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共办理申请人向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含2023年结转1件),累计办结38件,结转2025年办理1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政策文件提级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重要公文三查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排版。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集中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清理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性文件3件、修订1件、删减条款1件。适老化改进政府公报编排格式和字号、行距,采取电子水印防伪提高电子版安全性,编辑出版《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载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1件、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赠阅28800册。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开展智能问答应用探索,通过接口对接完成12345热线平台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便捷政策咨询功能,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593万次,较2023年增加1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运行情况,按季度印发检查情况4期,清理关停政务新媒体33个。截至20241231日,纳入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2个、政务新媒体322个。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约谈制度》规定,按层级、分别对2023年工作成效不佳的4个县、4个市直部门和省级交办、网信部门通报存在差错的2个县、3个市直部门进行约谈。先后深入10个县(区)、23个乡镇、25个村(社区)、16个市直部门和8家政府公报赠阅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指导,先后深入6县(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具体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现场办公业务研讨3场次,先后深入10县(区)、7个市直部门、3个行业系统开展业务培训20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并专题辅导3场次;共参训人员26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但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群众的期盼,在及时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科室对重要公文三查审核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解读等制度执行不严,致使市直部门报送市政府审定的请示、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材料不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未明确提出意见建议,政策性文件没有同步送审解读材料和解读方案,文字表述不规范、内容有差错时有发生,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下一步,持续通过工作例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加强科室人员特别是调入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规范;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手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将工作关口前移,加强业务培训和具体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实行工作清单化管理,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以前,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向普洱市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由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交办;云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开通后,申请人通过系统平台直接向市直部门进行申请,故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2023年减少近一半。2024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公民向普洱市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38件,其中,通过云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20件、邮寄申请18件(同一批申请人一次性申请同一项目的信息8件),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9件、不掌握13件、经电话沟通解答后申请人撤回另行申请12件。为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普洱市:四个联动为依申请公开办理注入新活力》通过云新网刊发、云南网推送,《云南日报》跟踪报道《用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20245月,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政府工作,邀请群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工作,搭建政民沟通桥梁。一是线上”+“线下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线上意见征求9项、线下意见征求6项。二是线上”+“线下”+“集中营造宣传氛围,市直各部门在单位门口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内容,515日组织市区47家部门在思茅区红旗广场开展“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请进来观摩座谈+“沉下去便民服务,市直各部门主动邀请群众到服务窗口观摩办事服务,列席重要会议场景式观摩决策过程,对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宣讲、解读32场次,开展政务公开进企业政务公开进社区等活动147场次。四是在线访谈一问一答深入解读宣传政策,9家市直部门先后接受市融媒体中心在线访谈栏目,进行一问一答深入解读宣传及有关职能、服务事项介绍。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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