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28/20260126-00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er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44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2189989,电子邮箱:pes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应急管理主责主业与社会公众关切,履行法定公开义务,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与上年相比信息量增加30.46%。内容重点涵盖灾害事故防范预警信息、灾害统计、安全隐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关键领域。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部门工作动态46条,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预警信息12条,灾害事故救援及应急演练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条,行政许可发证公告45期,行政服务事项信息24条,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征集2次,按月发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自然灾害统计信息24条。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等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托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的全链条服务流程,加强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到精准答复。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规范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通报问题整改作出指示批示,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工作,推动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建立并动态管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科室(中心)公开责任,提升信息发布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5年修订完善了《普洱市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普洱市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县(区)、乡(镇)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主动与市网管中心对接,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便利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构建立体化、广覆盖的信息发布网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64期350条,主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防灾减灾救灾、极端天气应对等主题进行政策宣贯,普及应急安全知识。三是畅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收到“12345”平台办件2件,均已答复当事人,按期办结率为100%。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听企业、群众政策咨询电话,答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健全完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监督考核等要求,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持续做好网站读网巡网工作,定期对网站所有栏目的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时期加密巡网频次,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同时,主动公开年度报告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2024年度未检索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二是政策性文件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形式单一。三是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足,以单向信息发布为主,对公众留言的回复效率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和具体指导,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一是更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科室(中心)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2025年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3起,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公文管理,按要求标注公开属性,及时发布应公开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规定,丰富解读形式,积极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三是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留言审核与回复,建立24小时内回应机制,有效提升政务新媒体互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二)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