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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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市应急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主要领导年终述法、法治专题讲座和宪法宣誓。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受训人数达200余人。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共召开两次局党委会议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报告,研究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2023年10月17日制定印发《普洱市应急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不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在2021年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2023年3月20日印发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线上申请办理以及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全面取消了纸质材料,真正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甚至是“零跑动”。目前,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由63%提升至75.5%,即办件比例提升至25.8%,其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依法依规高效办理。2023年,受理各类行政许可4258件,办结4256件,办结率达99.95%。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编制了市应急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执法人员库及监管对象库;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按时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4项及联合抽查事项2项。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本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23年累计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承诺信息119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同时,报送双公示信息183条,报送数据入库率、合规率、及时率均为100%。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监管的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23年,全市应急系统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40户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291项。实施行政处罚96次,责令停产整顿5家,罚款324.49万元。同时,加强服务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上门进行服务指导,2023年共购买服务28万元对140户企业开展检查。四是推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等措施,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对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限期内改正等情况,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2023年共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了从轻处罚。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执法装备配备,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规范法制审核机构、程序、内容和责任,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共对4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自评行政许可案卷20件、行政处罚案卷3件,抽查各县(区)行政处罚案卷20件,并向各县区反馈评查意见督促整改。同时,分别向省应急厅报送9件行政执法案卷、向市司法局报送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报送省应急厅评查的9件案卷中,有7件为优秀案卷,2件为合格案卷;报送市司法局评查的3件案卷,有2件为优秀案卷,1件为合格案卷。二是做好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合规性。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上报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在上报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内设法制机构及外聘法律顾问分别对文件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关键决策程序,2023年审慎出台了《普洱市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按要求公开决策内容并进行决策解读。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制定《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2023年普洱工作的宣传重点、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向社会公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活动。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任队长,分管领导任副队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为成员的专项普法工作队,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制定《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方案》,深入乡村振兴挂钩点镇沅县田坝乡联合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活动,进行普法宣讲、开展普法知识有奖竞答,发放《普法进万家》、安全常识及防灾减灾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做好重要节点普法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营商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刊载普法信息20余条。四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对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对近年来普洱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整理,发布典型案例一期共5个案例。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减灾救灾应急能力。成功推行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每年投入保费1510万元,为全市10个县(区)237万居民、46万户农房购买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提升群众抵御大灾风险能力。针对全市地形地貌复杂、雨量分布不均的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江河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变“分头防汛”为“联合防汛”、“一河防汛”为“流域防汛”,2023年入汛以来,科学有效应对局部暴雨、大暴雨18轮,提前转移群众1092名。成功组织景谷县凤山镇抱母村64户276名村民转移避险,被省级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经验。完成智慧应急雪亮工程市级指挥中心、宁洱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建设。配备安装云视讯视频会议系统137套、卫星电话141部、卫星便携站7套,将应急处置端口前置到村组,实现市委、市政府调度直达一线,指挥直达前沿。 (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累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余件;在“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300余条,主动传播权威声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2023年牵头承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已圆满完成,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市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市应急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狠抓普法宣传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干部日常学法,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量,继续强化“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普法功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认真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普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在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应急管理分级分类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严格执行双随机检查制度,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监管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按计划组织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执法”执法方式。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结果强化执法培训,促进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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