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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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函〔2021〕215号)要求,澜沧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已达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应急局反映,联系电话:0879—2189976。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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