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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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是组织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情形、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严格按照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二是政务服务实现三个100%。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市应急管理局共涉及政务服务事项62项,除不宜公开的一项之外,其余61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企业群众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最多跑一次”。在2021年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甚至是“零跑动”,努力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采取线下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由一式三份减少到一式一份;采取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全面取消纸质材料。目前,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由63%提升至75.5%,即办件比例提升至25.8%,其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依法依规高效办理。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94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30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7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36件。
(三)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执法人员库及监管对象库。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取了2022年度监管对象及执法人员。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2022年,按时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6项及联合抽查事项1项。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抓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本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运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推送信用信息至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共归集数据300余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同时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制定印发《普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信用评定制度(试行)》,在安全技术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重点监管的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上门进行服务指导,今年以来共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40余万元对我市160余户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以及30余户危化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达到了“行体检、开处方、去毒瘤、强筋骨”的效果,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676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797项,实施行政处罚68次,处罚罚款590.27万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通过精准发力,执法倒逼,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推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等措施,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对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限期内改正等情况,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五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执法装备配备,为执法人员配备使用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规范法制审核机构、程序、内容和责任,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应急局共自评行政许可案卷20件、行政处罚案卷3件,抽查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卷20件,同时向省应急厅报送11件行政执法案卷、向市司法局报送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所报送案卷均为合格以上案卷。
(四)做好政策文件审查,提高决策合规性。一是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上报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在上报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内设法制机构及外聘法律顾问分别对文件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一般文件由起草科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进行复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有力维护了合法稳定、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制定《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2022年普洱工作的宣传重点、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向社会公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把学法作为加强、改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开展集中学法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推广运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认真开展线上学法活动。三是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组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直播、电视讲话、开展专题访谈、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展板展示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明确宣传重点、推进措施和工作职责。通过进社区示范带动、进学校体验式教育、进企业常态化培训、进农村分众化推送、进家庭全媒体宣传等方式,让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意识深入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员工,渗透到学校师生和课堂,延伸到社会群体各层面。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完成市级市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对防汛抗旱、地震应急等预案修订完善,形成应急通信保障、交通投送保障、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等多项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目前已转入评估区划阶段;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举办2次市级综合应急演练;发布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出台《普洱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配备卫星通讯设施,建立常态化拉练机制,日常视频电话调度机制;选聘160余名专家组成普洱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组织1054名灾害信息员和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和竞技竞赛;组织全市各级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近1000场、10余万人接受教育;市级储备救灾物资10多个品类、10万余件、价值约0.12亿元,2021-2022年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571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资金9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9.13万人。
(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23日,主动公开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1件,财政信息8件,部门文件4件,应急管理政策业务文件11件、生产安全相关信息42件,政策解读2件,新媒体发布信息501条,签收办理网民留言2件,主动传播权威声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承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提案,分别为《关于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144号建议)、《关于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提案》(第178号提案)、《关于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服务的提案》(第113号提案),目前办理工作已圆满完成,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结合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改革引领,着眼创新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依法治理,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狠抓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组织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干部日常学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量,继续强化“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普法功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在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应急管理分级分类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对重点检查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探索推进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把好制度文件合法性审核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制度,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适时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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