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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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培训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 17.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的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8.协调管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和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灾害评估工作。 19.负责指导、监督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20.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 21.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2.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职责。 23.负责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24.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警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024年以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以严之又严的作风、细之又细的态度、实之又实的举措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坚持高位推动,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召开专题会议,一对一、点对点交办安排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整治、社会面火灾防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通过清单化交办、台账化管理、质效化整改、责任化推进,对10县(区)、103个乡(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拉网式”大检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3715人/次,检查企业4566户/次,发现问题隐患共4947项,已完成整改4920项,整改率为99.45%。2024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11.6%;死亡32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25.6%;受伤16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23.1%;直接经济损失2020万元,同比增加351.4万元,上升21.1%,四项指标两降两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 二是织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责任网,层层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建立完善机制,推进重点目标任务,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普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推进表》,发布89项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措施802项。针对重点目标任务推进缓慢、系统填报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印发《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肃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责任,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通过对各县(区)、各部门采取线上线下2轮系统业务操作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区)、各部门系统填报程序,有效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健全防控机制,着力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对83项涉众重大风险100%建立“4张清单”,并每月动态更新,建成动态管控机制。全市共排查重大安全风险313项,实行管控措施313项,管控率100%。 三是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仍有较多存量安全风险未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的实际。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对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共排查隐患1930项,已完成整改1895项,整改率98.19%。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按照本地区隐患清单进行全面整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帮扶指导,明确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实施明察暗访监督,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和叫应调度,全力做好关键期防范工作。完善“六个一”工作机制。每日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气象信息研判各县(区)防御重点,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村组和风险点位,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制定《普洱市“1262”精细化预报叫应标准和调度标准(试行)》,实现高风险区域和低风险区域预警差异化,叫应调度精准度进一步提升;以地震应急处置的思维,制定印发《乡镇村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要点》,分级细化“1262”预警响应处置流程,明确乡(镇)、村、小组三级及网格员在汛前防范、汛中响应、汛后处置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指导基层防汛责任人高效有序开展防范应对工作;建立短临强降水预警反馈机制,强降水预警发出后持续跟踪乡镇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期间,要求各县(区)防办每6小时上报反馈1次雨水情、灾险情及措施到位度情况,实现信息、措施闭环管理。9月份有力应对台风“摩羯”及洪涝灾害过程,牢牢守住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底线。 五是做好防大震抗大灾准备,切实抓好抗震救灾工作。制定《普洱市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市级层面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文件,健全完善市、县、乡、村、组5级联动的地震应急机制。开展2024年地震巨灾保险续保工作,用好防灾减灾救灾特别国债资金,做好物资、装备配备准备。普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针对普洱严峻的震情形势,按照实战化要求,组织开展普洱市2024年应对思茅区7.0级地震实兵拉动演练,成体系拉动了各层级、各单位,全流程检验了各级指挥机构协同联动、资源统筹、现场指挥能力,是普洱市科目最全、装备最多、体系最完整、保障最有力、技术支撑最复杂的一次地震演练,充分检验了普洱市应急体制改革的成果,校验了预案机制,锤炼了队伍能力。2024年8月20日,普洱市思茅区发生4.6级地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召开研判会商紧急会议,立即启动地震Ⅳ级应急响应,加强统筹协同,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全要素投入先期处置,同步开展地震速报、信息发布、灾情收集等工作;采取边处置边复盘的方式,有效检验了指挥部综合集成能力、队伍调度能力和综合信息化支撑能力,对进一步做好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准备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普洱市地震局 2024年,普洱市地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面对普洱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谋划 21 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形成工作闭环。严格执行周、月、紧急会商制度,监测质量持续提升;强化台站运维,圆满完成“巨灾防范工程”涉普项目,墨江、江城地震综合观测站顺利通过验收,全市地震监测基础进一步夯实;不断提升预警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发挥地震预警信息的减灾实效。严格开展抗震设防行政检查,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六进”和“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活动,指尖科普、云端科普成效显著,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实现村、组全覆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连续三年获第三名,异常核实报告2024年度获第二名;思茅测震台获得全省第一名,信息学科网络安全获全省第三名,大寨水温、气汞、水质、澜沧水位分获全省第三名,并在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考核中荣获二等奖,位居全省第二。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紧紧围绕 2024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物资储备“流程化、标准化、精准化、现代化”建设要求,以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为重点,以规范化管理建设为抓手,以快速响应调运指令及时运送救灾物资为目标,不断创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救灾物资储备实力,提升储备物资现代化管理水平,出色地完成了救灾物资出入库、调运及储备管理工作任务。 (1)聚焦党的建设,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彰显。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储备”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理论武装效果。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参加党委(扩大)会议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积极参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7次、主题党日12次,听讲党课4次,参加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四是稳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机构整体划转过程中,积极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整体划转。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参加各种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制定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6份,分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登记表6份,签订公职人员家庭助廉承诺书4份。积极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全覆盖进行廉政谈话、交心谈心。 (2)聚焦机制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再度提升。一是以完善流程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二是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实战能力。三是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联运联保机制。 (3)聚焦夯实基础,救灾物资储备实力再上台阶。一是常态化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二是科学调整物资储备布局。三是切实做好省级救灾物资清查管理工作。 (4)聚焦重点部位,安全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安全培训,强化管理机制。三是确保库区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健全库区联防联控机制。 (5)聚焦专款专用,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使用安全。在资金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收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情况。 (6)聚焦主责主业,各级调研督查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成效明显。2024年,共迎接国家、省级督查检查和指导服务6次。通过入库清点物资(省级)数量,检查储备库的硬件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工作台账,以对照逐项打分的方式认真细致地查看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管理费使用、安全管理、审计反馈和自查问题整改、粮食应急网点情况,并现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每一次的调研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无疑是给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把脉问诊、出谋划策,使我们深受鼓舞、倍加振奋,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7)聚焦问题导向,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有质有效。针对审计和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具体问题,详细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积极深入县(区)、乡(镇)实地开展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和指导,按时上报整改推进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3336534.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25434.30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461214.04元,增长22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25414.04元,增长223.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4200.00元,下降93.6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我部门本年收入追加了普财资环〔2024〕67号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49320000.00元;其余项目资金增加了892260.05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了413153.99元。2.其他收入减少原因:2024年度未拨入省局代管防震减灾宣传效能提升协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477769.47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3024.46元,占总支出的18.54%;项目支出59854745.01元,占总支出的81.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734588.27元,增长22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3153.99元,增长3.13%;项目支出增加50321434.28元,增长527.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正常增加388707.75元、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4446.24元;2.项目支出增加。我部门本年支出追加了普财资环〔2024〕67号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49320000.00元;其余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了1001434.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23024.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83594.15元,占基本支出的8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9430.31元,占基本支出的13.50%。人均情况是:人员经费支出157114.59元/人;公用经费支出24625.74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54745.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普财行〔2024〕126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2名党政储备人才2024年度安家补贴; 2.普财预〔2024〕53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96025.98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 3.普财预〔2024〕52号办公设备购置经费6414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购买办公桌椅、国产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支出; 4.普财金运〔2024〕59号普洱市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市级)资金45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普洱市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费支出; 5.普财资环〔2024〕47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费6713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费; 6.普财资环〔2024〕19号地震应急实兵拉动演练(本级)经费2664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实兵拉动演练宣传片制作服务费、装备采购费支出; 7.普财资环〔2023〕47号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普洱库)建设补助资金53804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应急救援装备采购款; 8.普财资环〔2024〕67号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493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普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市级)采购合同款; 9.普财资环〔2024〕29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资金7736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修缮工程款支出; 10.普财资环〔2023〕47号灾害事故预防(市级)补助资金136006.50元,主要用于灾害事故预防培训费、专家委托费支出; 11.普财资环〔2024〕79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803801.6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12.普财资环〔2023〕47号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级)专项资金217826.52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修缮电气改造工程款、LED 显示屏采购款支出; 13.普财资环〔2024〕45号应急管理(本级)专项资金261463.20元,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差旅费、安全宣传活动费支出; 14.普财资环〔2023〕93号省级应急救灾专项(第二批市本级)资金79054.00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设备采购支出。 15.普财行〔2024〕126号普洱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3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支出; 16.普财社〔2024〕61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43139.61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社保费支出; 17.普财资环〔2024〕79号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623353.44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18.普财资环〔2024〕79号地震监测预报经费451476.18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支出; 19.普财资环〔2023〕44号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268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印刷费支出; 20.普财资环〔2024〕79号省级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经费1638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会议费支出; 21.普财资环〔2024〕79号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365686.4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22.普财资环〔2024〕25号普洱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效能提升经费1492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23.普财资环〔2024〕25号中国局省级台站运行维护代管协作经费27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上级台站运行维护费支出; 24.普财资环〔2024〕109号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134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25.普财资环〔2023〕82号普洱市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经费343032.35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涉及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26.普财资环〔2024〕77号财政代管2020年、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435.17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代储物资管理涉及的水费支出; 27.普财预〔2024〕52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31138.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以上项目支出为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我部门绩效自评表中其余项目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故项目资金用途及支出金额未在此处列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2543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增加50625414.04元,增长223.02%,完成年初预算的447.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和普洱市地震局党政储备人才2024年度安家补贴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706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459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我部门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5643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16005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2%。主要用于我部门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89.00元,决算为16490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79.89元,下降7.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89.00元,决算为150493.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26%,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144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完成年初预算的33.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01.11元,增长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81.00元,下降55.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981.00元,下降55.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89.00元,支出决算为16490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79.89元,下降7.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89.00元,决算为15049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14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95.65元;2.我部门2024年度实际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01.11元,增长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1.00元,下降55.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981.00元,下降55.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我部门车辆使用年限过长,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2.我部门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19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239人,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应急管理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应急管理事务、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8819.50元,比上年增加56133.53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7573.33元、水费支出2541.75元、电费支出29061.14元、邮电费支出56811.38元、差旅费59981.50元、租赁费6000.00元、培训费4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57.00元、劳务费支出235439.76元、工会经费支出336633.00元、福利费支出4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280.15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16534.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406.4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2018169.32元,其中,流动资产54113080.38元,固定资产36702223.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74243.80元(净值),其他资产27428621.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95420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11357.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66513.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56289.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76224.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3755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516559.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5887716.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纳入2024年度绩效自评项目共56个,其中本级支出项目31个,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项目25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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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应局管理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7021853946.xlsx】 附件【2.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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