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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240918-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8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培训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

17.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的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8.协调管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和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灾害评估工作。

19.负责指导、监督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20.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

21.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2.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职责。

23.负责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24.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开局起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提升。充分发挥局党委抓导向、把方向、管阵地、强队伍的政治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深入排查科室、个人廉政风险点164个,制定防控措施187条。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360次,发现问题89个,深刻检视剖析班子存在的问题6个,制定措施35条,形成制度性长效机制9个;应急管理综合监督检查从4次压缩为2次;发文数量减幅13%;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线上申请及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由63%提升至75.5%。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安全治理模式有大转变。面对全市经济潜力释放,企业生产经营意愿强烈,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安全风险集中凸显实际,市应急管理局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行动”,清零见底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事前监管执法抓得更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40户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291项,实施行政处罚96次,责令停产整顿5家,罚款324.49万元。直接监管领域提质增效,危化品监管晾晒评比全省排名前五,23座尾矿库及露天矿山实现在线监控,企业“三项人员”安全培训人数同比增加48%。通过多管齐下安全治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4%、6.5%、27.8%、9.2%,连续27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筑牢安全底线,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有新创举。2023年全市降水正常至偏少,气温正常至偏高,7个县(区)被中国地震局列为重点危险区,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动担当作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调查工作,通过对5大灾种、9类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减灾能力和历史灾害数据的调查,客观认识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专业权威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成功推行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每年投入保费1510万元,为全市10个县(区)237万居民、46万户农房购买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提升群众抵御大灾风险能力。针对全市地形地貌复杂、雨量分布不均的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江河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变“分头防汛”为“联合防汛”、“一河防汛”为“流域防汛”。2023年入汛以来,科学有效应对局部暴雨、大暴雨18轮,提前转移群众1092名。成功组织景谷县凤山镇抱母村64户276名村民第一时间转移避险,被省级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经验。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火险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扭紧扣牢“防”和“救”责任链条。

四是应急时刻在肩,应急救援处置有新成效。完成智慧应急雪亮工程市级指挥中心、宁洱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建设。配备安装云视讯视频会议系统137套、卫星电话141部、卫星便携站7套,将应急处置端口前置到村组,实现市委、市政府指挥调度直达一线、应急处置直达末梢。完成11个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开展2次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开展“普洱市2023年化工企业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守护景迈山•2023”灭火作战综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技能竞赛,3支专业队伍1273人枕戈待旦。加强救灾物资准备,做到储得好、调得快、用得上。

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选派3名驻村工作队员,投入资金近10万元,聚焦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政策解读、角色转换、资源统筹,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挂钩点镇沅县田坝乡联合村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积极成效。严格落实责任区包保责任,突出做好沿街商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9个社区开展常态化应急安全知识培训宣讲,围绕“母亲河清河日”清河行动,以“主人翁”精神开展思茅河环境整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选派1名同志担任江城县勐烈镇联防所所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支持边境联防联控工作。选派1名同志到市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1名同志到市绿美工作专班,1名同志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克服人少事多困难,群策群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

2.普洱市地震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普洱市地震局立足边疆实际,不断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圆满完成2023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考核中获三等奖。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评获第三名;在中国地震局监测质量评比中,信息网络综合评比获国家级二等奖;在全省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信息网络和信息网络安全2项获第二名,水温和气汞2项前兆观测获第三名。按期完成了8个大中型电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情况行政检查工作和思茅城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对10个项目工程提出选址规划意见和抗震设防要求,指尖科普、云端科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大,原创科普视频《龙小燕和小福星的防震减灾知识分享》被应急管理部公众号称为“最炫民族风”式科普。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化繁就简,制作“市领导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温馨提示卡”,印发《普洱市地震应急工作手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紧紧围绕平时“备得足、储得好、管得住”,关键时“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的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彰显服务大局作用,切实管好库存物资,保证物资数量和质量,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切实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完善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管理制度,细化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回收、报废等各个工作环节要求,定期盘点、晾晒物资,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不断提高储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组织市本级和有关县区开展应急演练8场次,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科学处置。组织开展了与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安全知识培训1次;建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会商研判,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二是随时做好准备,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位。严格调拨程序,全力保障应急,发生重大灾情时,快速处置,高效应对,时刻准备着做好各个阶段、各个时期的物资调拨响应,不断加强救灾物资运输能力,与长期合作的救灾物资运输物流公司(云南建方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滇兴物流有限公司和普洱市老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救灾物资运输装卸协议,定期进行物资调运演练、消防演练,做到临灾不乱,防患于未然,确保救灾物资储得好、调得快、用得上。2023年,按照“省级物资布局到县、州市级物资布点到乡”的救灾物资部署原则,向思茅、宁洱、澜沧等10个县(区)58个乡镇调配补充市级救灾帐篷1630顶、棉被5800床、棉大衣4450件。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受灾群众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偏远和高风险区6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三是严格规范程序,做好省级救灾物资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云粮物发〔2019〕2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收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粮法规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管理、报批调用省级物资,切实做好物资入库、存储、调运及出库和安全管理工作,不擅自动用省级救灾物资,做到管理规范,账实相符。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台账管理工作,规范使用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压实责任,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隐患大排查。与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签订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联防联动协议,与云南思茅产业园区消防工作站协商,签订了消防应急联防联动合作协议,确保遇到有险情多点响应、联合处置。同时,积极开展省级救灾物资维护作业工作。2023年组织2次共6天时间晾晒棉被、棉大衣、睡袋、床垫等1万余件救灾物资。在晾晒过程中,安排人员定时对物资进行翻倒,确保物资得到日光充分照射,防止救灾物资发霉变质,全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能力,确保库内救灾物资存储安全。

四是超前常备不懈,不断充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根据“化整为零、分级代储、保障供给”的原则,按规定核定轮换老旧的救灾物资,进一步丰富了救灾物资品种。同时建立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储备保障机制。对不易保存的生活必需品,如大米、矿泉水、食用油等食品类物资,就近与大型商场、超市签订应急救灾紧急供货协议,完善应急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救灾物资供应落到实处,做到宁肯十防九空,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五是逐级汇报争取,推进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墨江县、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4个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各县已通过立项审批。

六是积极协调配合,高效完成本年度冬春救助物资发放工作。2023年以来,普洱市多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干旱、洪涝、低温冷冻、风雹、地质和地震灾害,10个县(区)103个乡(镇)22.33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协助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完成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物资发放工作。共向全市各县(区)调拨价值50余万元的救助物资,包括棉被2325床、棉大衣1000件、衣服800套,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警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离休0人,退休21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2,875,320.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00,020.26,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300.00,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10,453.51元,下降2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61,441.48元,下降25.4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50,987.97元,增长621.04%主要原因是:1.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上年度支付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本年无此项目,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2023年云南省地震局拨入普洱市地震局防震灾害宣传效能提升协作经费,造成其他收入比上年相比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2,743,181.20。其中:基本支出13,209,870.47,占总支出的58.08%;项目支出9,533,310.73,占总支出的41.9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087,965.40元,下降26.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6,414.56元,增长1.98%;项目支出减少8,344,379.96元,下降46.6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1.我部门人员经费正常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2.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上年度支出中包含支付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9,870.4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4,886.40元,占基本支出的8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4,984.07元,占基本支出的13.74%。人均情况是:人员经费支出135,653.41元/人;公用经费支出21,606.95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33,310.7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普财资环〔2022〕142号第三批灾害事故预防(本级)补助资金支出250,509.00元。

2.普财资环〔2023〕47号灾害事故预防(市级)补助资金支出507,144.30元。

3.普财预〔2023〕1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782,141.23元。

4.普财金〔2023〕88号普洱市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市级)资金支出4,530,000.00元。

5.普财资环〔2023〕64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补助缺口经费结转资金支出290,200.00元。

6.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级)专项资金支出21,110.00元。

7.普财行〔2023〕127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

8.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灾害事故预防(市级)补助资金支出245,090.00元。

9.普财资环〔2023〕57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本级)补助缺口经费支出98,059.40元。

10.普财社〔2023〕279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支出81,515.40元。

11.普财资环〔2023〕64号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经费支出43,469.39元。

12.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普洱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513,990.00元。

13.普财资环〔2023〕93号省级应急救灾专项(第二批市本级)资金支出2,686.00元。

14.普财资环〔2023〕44号、普财资环〔2022〕46号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支出42,700.00元。

15.普财资环〔2023〕19号中国局重力台运行维护代管协作经费支出1,200.00元。

16.普财预〔2023〕1号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491,094.26元。

17.普财资环〔2023〕19号2022年省局强震台运行维护代管协作经费支出10,792.60元。

18.普财资环〔2023〕19号省局2022年信息节点运行维护代管协作经费支出14,000.00元。

19.普财预〔2023〕1号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336,950.75元。

20.普财资环〔2023〕64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21.普财社〔2023〕231号、普财社〔2023〕164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21,502.19元。

22.普财预〔2023〕1号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674,701.39元。

23.普财预复〔2023〕2号2022年地震监测经费支出35,306.00元。

24.普财资环〔2023〕19号中国局2022年电离层运行维护代管协作经费支出12,776.35元。

25.普财预复〔2023〕4号财政代管2020年、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支出4,391.99元。

26.普财预〔2023〕52号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157,516.98元。

27.普财资环〔2023〕64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结转经费支出5,250.00元。

28.普财预〔2023〕53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61,536.50元。

29.普财预复〔2023〕8号普洱市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经费支出177,67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0,020.2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减少7,761,441.48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上年度支出中包含支付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本年无此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普财行〔2023〕127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8,0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9,553.2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5,30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513.44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1,876.88元、死亡抚恤支出7,64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9,15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2,951.9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775.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0,777.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48.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2,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792,67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7,6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物资保管保养支出177,677.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202,48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9%。主要用于:(1)应急管理事务-基本支出7,492,625.01元、应急管理事务-项目支出6,893,453.92元;(2)地震事务-基本支出2,362,003.44元、地震事务-项目支出1,580,752.40元;(3)自然灾害防治-项目支出488,259.40元;(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支出2,686.00元;(5)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基本支出158,40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支出224,303.48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96.00元,决算为177,486.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289.00,决算为145,092.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7.00,决算为32,3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5%,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3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96.00,支出决算为177,4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6,289.00,决算为145,09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207.00,决算为32,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8,559.84,增长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7.84,增长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02.00,增长33.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部门公务用车车龄增加导致维修费用支出增加,故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由于上级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安委办等督导组多次到普洱市检查指导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用相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事务、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事务、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685.97比上年增加3,605.77,增长0.21%,主要原因是:市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业务附属设施升级改造支出,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相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0,899.87元、水费支出3,231.20元、电费支出24,157.38元、邮电费支出45,762.31元、差旅费支出159,384.90元、维修(护)费支出30,000.00元、培训费支出9,6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301.00元、劳务费支出3,8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72,839.00元、福利费支出109,1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468.24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97,441.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3,596.8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我部门资产总额46,063,967.43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1,040.77元,固定资产29,386,732.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96,194.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0,386.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65,78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398,041.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7,155.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764.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7,391.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1,127.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1,127.7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16,87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纳入2023年度绩效自评项目共54个,其中部门支出项目38个,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项目16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111

  
附件【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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