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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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1000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5年确定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向全市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指导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负责代储的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承担好省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运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认识,切实压实责任。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储备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压实责任,切实管好库存物资。 2.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储备中心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储备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安全。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每年定期盘点、晾晒物资,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 4.如期完成省级物资“大清查”和“回头看”。在收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省级救灾物资库存大清查情况的通报》(云粮物发〔2022〕1号)《关于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云粮物发〔2022〕2号)文件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库存大清查整改工作,始终有一名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一抓到底。在自查过程中,不藏着、不掖着,直击问题,把问题摆上桌面。在整改过程中,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责任无缺失、管理无漏洞,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我中心配置业务保障用车1辆,因车辆编制相关手续办理未完成,造成超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9,350.9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1,345.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350.92 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0,982.69元,下降22.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817.31元,增长20.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27,8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级物资代储经费通过财政拨款下达,2021年省级物资代储经费未通过财政拨款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5,869.6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7.16元。其中:基本支出692,620.22元,占总支出的45.39%;项目支出833,249.38元,占总支出的54.6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6,881.83元,增长33.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86.89元,下降2.09%;项目支出增加401,668.72元,增长93.0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省级代储经费下达时间接近年终,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故2022年项目支出较多。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2,620.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9,648.60元,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71.62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3,249.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支出192,836.12元; (2)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工作经费支出5,387.00元; (3)普财资环〔2022〕106号银行专户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支出99,784.15元; (4)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3,039.30元; (5)普财预〔2022〕1号财政代管2020年、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支出256,734.53元; (6)普财资环〔2022〕104号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225,468.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35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4%。与上年相比增加196,817.31元,增长20.2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省级代储经费下达时间接近年终,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故2022年项目支出较多。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4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1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21,1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相关工作开支。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10.90元,支出决算为6,43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30.2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10.90元,支出决算为6,43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3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78.02 元,下降3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36.02元,下降2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2.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3,468,579.18元,其中,流动资产5,161.91元,固定资产11,564,669.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98,748.1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86.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5%。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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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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