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0   作者:谢春成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23-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培训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

17.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的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8.协调管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和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灾害评估工作。

19.负责指导、监督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20.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

21.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2.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职责。

23.负责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24.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以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将各项工作部署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高位统筹部署,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常委会3次、市政府常务会9次研究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5月30日,书记李庆元同志到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作,给全体干部职工极大的鼓励。2022年市长与8名副市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市10县(区)、17个部门、103个乡(镇)、1040个村(居)委员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市、县、乡、村、组)“五级五覆盖”。深入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尾矿库管理领导包保制等制度机制。聚焦防风险保安全,党的二十大前夕,市委常委带队,深入10县区、部分企业开展隐患整改督查,持续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改革发展。坚决贯彻改革要求,完成市级市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联合多部门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对防汛抗旱、地震应急等预案修订完善,形成应急通信保障、交通投送保障、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等多项应急联动机制。

三是深入风险防控,着力强化专项治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了《普洱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对15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非煤矿山监管方面,突出抓好安全度汛和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尾矿库监管方面,落实全市34座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聘请安全专家开展“问诊把脉”,查找隐患。2022年度全市共排查隐患4584项,共计已整改4537项,整改率98.97%。其中:宁洱、墨江、景谷、江城、西盟县已完成全部隐患清零任务。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国家矿山监察局云南局、省安委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其中,国务院安委会指出问题27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442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566项,实施行政处罚62次,处罚罚款476.29万元,消除一大批风险隐患,提升了本质安全。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目前已转入评估区划阶段。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举办2次市级综合应急演练。发布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出台《普洱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配备卫星通讯设施,建立常态化拉练机制,日常视频电话调度机制。选聘160余名专家组成普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1054名灾害信息员和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和竞技竞赛,组织全市各级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近1000场、10余万人接受教育。全市组织7个社区完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市级储备救灾物资10多个品类、10万余件、价值约0.12亿元,2021-2022年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571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资金9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9.13万人。

五是改进队伍作风,着力强化担当作为。始终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建设过硬班子和队伍的政治责任。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主动担当作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以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招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中介机构资质审核等重大事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力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2.普洱市地震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普洱市地震局深入推进“两个革命”,重点突破、精准落实、严督实导,通过工作任务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和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倒逼任务完成等方式,闭环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考核中获三等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进一步优化,在全省监测质量评比中,荣获3项第二名,1项第3名,2022年地震趋势报告获三等奖,监测质量位于全省第一梯队地震灾害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提升,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抗震设防服务。地震灾害处置准备工作不断强化,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压实责任。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储备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压实责任,切实管好库存物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储备中心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储备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是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安全。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每年定期盘点、晾晒物资,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

四是如期完成省级物资“大清查”和“回头看”。在收到省粮食物资储备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省级救灾物资库存大清查情况的通报》(云粮物发〔2022〕1号)《关于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云粮物发〔2022〕2号)文件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库存大清查整改工作,始终有一名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一抓到底。在自查过程中,不藏着、不掖着,直击问题,把问题摆上桌面。在整改过程中,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责任无缺失、管理无漏洞,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因为下属事业单位(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配置业务保障用车1辆,但车辆编制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成,造成超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485,77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61,461.74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312.03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23,490.82元,增长6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53,862.18元,增长74.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30,371.36元,下降96.2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项目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号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增加了11,095,930.00元;其他项目资金增加了1,726,457.03元;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了458,038.17元;公用经费减少了226,563.02元;因2022年度省级代储经费通过财政拨款形式下达,故其他收入减少630,371.3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831,146.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3,455.91元,占总支出的42.01%;项目支出17,877,690.69元,占总支出的57.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94,144.86元,增长74.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693.31元,增长1.42%;项目支出增加13,012,451.55元,增长267.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中项目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号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了11,095,930.00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了1,916,521.55元;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了458,038.17元;公用经费减少了276,344.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53,455.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58,237.91元,占基本支出的86.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5,2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77,690.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普财行〔2022〕205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2.普财行〔2022〕60号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300.00元;3.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304,080.00元;4.普财资环〔2022〕112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元;5.普财资环〔2022〕95号“8·01”较大中毒事故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0元;6.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级)专项资金支出21,980.00元;7.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灾害事故预防(市级)补助资金支出99,580.00元;8.普财预〔2022〕1号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38,316.62元;9.普财预〔2022〕1号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支出95,800.00元;10.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第二批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11.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运维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500.00元;12.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采购应急救援物资专项补助资金支出433,200.00元;13.普财预〔2022〕1号应急管理理工作经费支出643,845.60元;14.普财预〔2022〕1号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64,048.00元;15.普财社〔2022〕66号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支出11,095,930.00元;16.普财资环〔2022〕142号第三批灾害事故预防(本级)补助资金支出32,360.00元;17.普财资环〔2022〕110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补助缺口经费支出435,300.00元;18.普财资环〔2022〕84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583,926.00元;19.普财资环〔2022〕32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市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0元;20.普财资环〔2022〕9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补助经费支出510,000.00元;21.普财预〔2022〕1号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534,460.74元;22.普财预〔2022〕1号地震监测经费支出481,362.51元;23.普财资环〔2022〕9号地震预测预报经费支出3080.00元;24.普财预〔2022〕1号地震灾害预防经费支出641,371.84元;25.普财资环〔2022〕32号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经费支出16,000.00元;26.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工作经费支出5,387.00元;27.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支出192,836.12元;28.普财预〔2022〕1号财政代管2020年、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支出256,734.53元;29.普财资环〔2022〕104号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225,468.28元;30.普财资环〔2022〕106号银行专户省级代储物资管理经费支出99,784.15元;31.普财预〔2022〕1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3,039.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61,46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与上年相比增加13,053,862.18元,增长74.99%,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项目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号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增加了11,095,930.00元;其他项目资金增加了1,726,457.03元;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了458,038.17元;公用经费减少了226,563.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1)普财行〔2022〕205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2)普财行〔2022〕60号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68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1,711.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8,214.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5,14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6,620.0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997.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6,87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6,079.0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379.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2,795.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625.62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4,1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84,1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116,44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2%。主要用于(1)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677,128.25元、安全监管项目支出2,170,350.22元、应急救援项目支出11,095,930.00元、应急管理项目支出32,360.00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544,460.62元、其他应急管理项目支出198,223.12元;(2)地震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413,984.4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534,460.74元、地震监测项目支出481,362.51元、地震预测预报项目支出3,080.00元、地震灾害预防项目支出641,371.84元;(3)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045,226.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507.58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39.00元,支出决算168,92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634.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29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39.00元,支出决算为168,92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63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238.89元,下降2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470.89元,下降2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8.00元,下降6.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080.20元,比上年减少189,491.29元,下降9.88%,主要原因分析:部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21,882.00元、水费支出3,236.30元、电费支出19,299.23元、邮电费支出39,590.64元、差旅费支出124,269.38元、会议费支出3,700.00元、培训费支出25,54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701.00元、劳务费支出118,129.53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9,345.94元、工会经费支出162,982.00元、福利费支出255,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15.13元、其他交通费支出466,96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971.4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0,031,312.64元,其中,流动资产13,714,955.04元,固定资产51,816,576.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99,780.7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87,43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83,435.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7,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7,497.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197.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6,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6,697.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2%。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111

  
附件【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