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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0   作者:谢春成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23092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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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⑵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将各项工作部署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高位统筹部署,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常委会3次、市政府常务会9次研究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5月30日,书记李庆元同志到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作,给全体干部职工极大的鼓励。2022年市长与8名副市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市10县(区)、17个部门、103个乡(镇)、1040个村(居)委员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市、县、乡、村、组)“五级五覆盖”。深入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尾矿库管理领导包保制等制度机制。聚焦防风险保安全,党的二十大前夕,市委常委带队,深入10县区、部分企业开展隐患整改督查,持续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2.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改革发展。坚决贯彻改革要求,完成市级市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联合多部门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对防汛抗旱、地震应急等预案修订完善,形成应急通信保障、交通投送保障、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等多项应急联动机制。

3.深入风险防控,着力强化专项治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了《普洱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对15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非煤矿山监管方面,突出抓好安全度汛和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尾矿库监管方面,落实全市34座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聘请安全专家开展“问诊把脉”,查找隐患。2022年度全市共排查隐患4584项,共计已整改4537项,整改率98.97%。其中:宁洱、墨江、景谷、江城、西盟县已完成全部隐患清零任务。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国家矿山监察局云南局、省安委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其中,国务院安委会指出问题27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442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566项,实施行政处罚62次,处罚罚款476.29万元,消除一大批风险隐患,提升了本质安全。

4.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目前已转入评估区划阶段。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举办2次市级综合应急演练。发布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出台《普洱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配备卫星通讯设施,建立常态化拉练机制,日常视频电话调度机制。选聘160余名专家组成普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1054名灾害信息员和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和竞技竞赛,组织全市各级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近1000场、10余万人接受教育。全市组织7个社区完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市级储备救灾物资10多个品类、10万余件、价值约0.12亿元,2021-2022年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571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资金9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9.13万人。

5.改进队伍作风,着力强化担当作为。始终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建设过硬班子和队伍的政治责任。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主动担当作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以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招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中介机构资质审核等重大事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力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综合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物资保障科、行政审批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092,637.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2,637.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21,229.25元,增长121.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21,229.25元,增长121.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增加了11,095,930.00元;2.其他项目资金增加了1,663,869.33元;2.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了474,406.33元、因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了12,976.4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092,637.21元。其中:基本支出8,724,470.99元,占总支出的36.21%;项目支出15,368,166.22元,占总支出的63.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21,229.25元,增长121.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1,429.92元,增长5.58%;项目支出增加12,759,799.33元,增长489.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了11,095,930.00元;2.其他项目支出增加了1,663,869.33元;3.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增加了474,406.33元、因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了12,976.4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4,470.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8,708.74元,占基本支出的8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5,762.25元,占基本支出的1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8,166.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普财行〔2022〕205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2.普财行〔2022〕60号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300.00元;3.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304,080.00元;4.普财资环〔2022〕112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元;5.普财资环〔2022〕95号“8·01”较大中毒事故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0元;6.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级)专项资金支出21,980.00元;7.普财资环〔2022〕47号2022年度灾害事故预防(市级)补助资金支出99,580.00元;8.普财预〔2022〕1号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38,316.62元;9.普财预〔2022〕1号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支出95,800.00元;10.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第二批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11.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运维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500.00元;12.普财资环〔2022〕9号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采购应急救援物资专项补助资金支出433,200.00元;13.普财预〔2022〕1号应急管理理工作经费支出643,845.60元;14.普财预〔2022〕1号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64,048.00元;15.普财社〔2022〕66号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支出11,095,930.00元;16.普财资环〔2022〕142号第三批灾害事故预防(本级)补助资金支出32,360.00元;17.普财资环〔2022〕110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补助缺口经费支出435,300.00元;18.普财资环〔2022〕84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583,926.00元;19.普财资环〔2022〕32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市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0元;20.普财资环〔2022〕9号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补助经费支出5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92,63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221,229.25元,增长121.61%,主要原因:1.我单位本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普财社2022〕66市应急局疫情防控装备采购尾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了11,095,930.00元;2.其他项目支出增加了1,663,869.33元;3.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增加了474,406.33元、因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了12,976.4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1)普财行〔2022〕205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2)普财行〔2022〕60号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80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1,711.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3,85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234.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1,18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6,484.2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945.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6,242.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514.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3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1,3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004,99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74,25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865.1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3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25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86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029.87元,下降3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134.87元,下降4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05.00元,增长11.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2022年度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误导致少报,造成决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762.25元,比上年减少12,976.41元,下降1.0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62,214.00元、水费支出1,320.30元、电费支出17,383.23元、邮电费支出38,724.64元、差旅费支出70,829.30元、会议费支出3,700.00元、培训费支出22,86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385.00元、劳务费支出118,129.53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888.00元、工会经费支出80,488.00元、福利费支出230,8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865.13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04,80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21.1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5,285,643.3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32,706.11元,固定资产31,479,82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3,111.4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54,589.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68,47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7,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5,727.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227.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5,727.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301111

  
附件【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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