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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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1000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5年确定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向全市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指导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负责代储的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承担好省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运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认识,切实压实责任。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储备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压实责任,切实管好库存物资。
2.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储备中心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储备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安全。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每年定期盘点、晾晒物资,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
4.积极救灾,着力加强物资储备。普洱由于其特殊的地质地貌,是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2021年我市先后发生了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备大灾的准备。普洱市共储备有省、级救灾物资帐篷4700、棉被30825床、衣服2000套、折叠床9779张、床垫9345床、床上用品7869套、彩条布718件、应急灯1000盏、大衣1650件、折叠桌椅10套。市级储备救灾物资棉被38612床、床上用品30000套、衣服30000套、帆布折叠床5000张,移动式卫生间20座、移动照明灯50组。截至2021年12月20日,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发放冬春救助物资中央、省、市三级救灾物资:棉被6665床、大衣4819件、迷彩服5498套,彩条布1675件、毛巾被4200件。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5.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物资支持。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县区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各种防控措施,需要物资设置卡点,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用最快时间将物资调运到个县区,截至2021年12月20日,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累计发放用于疫情防控的省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帐篷6000顶、折叠床15000张、棉大衣5000件;市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衣服1000套。
6.中心其他工作:(1)财务及固定资产相关工作。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规定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每个月按时完成固定资产月报工作;(2)组织职工定期学习。中心重视职工理论学习,每周一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得到了明显提升。组织职工学习一些大的仓储物流公司的管理理念,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树立现代仓储理念;(3)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创文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4)积极参加强边固防及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局要求,累计派出了5人次参加强边固防,抽调1人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5)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6)积极主动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5万元,占总收入的64.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78万元,占总收入的35.1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81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专项经费未以财政拨款形式下达。
其他收入增加52.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银行专户收到省级代储物资专项经费,2020年省级代储物资专项经费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2.11%;项目支出43.16万元,占总支出的3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92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公用经费支付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6.08万元,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减少1人,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21年度代储物资发出较少,委托业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2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使用公用经费支付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减少1人,经费支出减少;2021年度省级代储物资经费下达时间临近年终,经费未能及时形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结转2020年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下达指标1.45万元,项目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管理日常工作运转;
(2)2021年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下达指标7.5万元,项目支出6.44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管理日常工作运转;
(3)2021年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下达指标31.68万元,项目支出19.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服务岗位人员8人的工资及社保,因工资待遇低,人员难以招聘,故2021年支付5人的工资及社保。
(4)2020年、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下达指标52.78万元,项目支出16.65万元,专项用于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维护费、物资保险费、物资维护保养费、人工费、装卸费等方面。因资金下达时间接近年终,故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9%。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36%,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级代储物资经费未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资金下达时间临近年终,未能及时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日常工作开支。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35.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2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277.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减少,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占82.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7.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储备物资大清查工作及各县区到市级学习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4批次,27人,支出合计0.18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346.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8万元,固定资产1,120.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89.8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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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091511043878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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