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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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培训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
17.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的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8.协调管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和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灾害评估工作。
19.负责指导、监督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20.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
21.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2.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职责。
23.负责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24.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新定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突出防灾减灾救灾面,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一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政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开展2次应急管理综合督查,召开6次安委会例会,2次应急管理系统安全工作推进会,及时部署、强化落实。成功处置思茅区“8.01”、“8.03”事故和镇沅“11.15”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始终紧盯安全生产责任“牛鼻子”不放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市10县(区)、14个部门、103个乡(镇)、1040个村(居)委员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认真落实《普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定《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普洱市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清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工作目标,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年全市共开展督导检查调研1314次,督导单位4369家,反馈问题3521项,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视频会等会议182次,下发督办通知133份。
四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管理方面,突出抓好安全度汛和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尾矿库管理方面,落实全市34座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聘请安全专家开展“问诊把脉”,查找隐患,及时整改;烟花爆竹管理方面,零售经营实现了30%以上的连锁经营模式;冶金、建材管理方面,突出抓好检修作业、动火作业、外委施工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燃气、城市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
五是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制订实施方案、注重宣传发动,根据调查技术规范,进行普查区划确认,完成2个大类、7个中类、31个小类数据清查和质检核查,做到数据不重不漏、规范完整、准确真实。
六是着力构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自然灾害应急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完善趋势研判会商机制和预警机制。统筹协调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建立全市1054名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能力提升,强化军地协同处置能力建设。
七是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和边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受灾群众救助方面,下达2020年至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333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93万人次,发放省、市冬春救助物资棉被5366床、棉大衣5420件、衣服4700套、毛巾被4489床。边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面,向孟连县调拨省级救灾物资帐篷5550顶,折叠床15000张,棉被7000床,棉大衣5000件,衣服5000套;向孟连县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棉被8000床;向江城县调拨省级救灾物资帐篷1500顶,棉被2000床;向江城县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棉被1000床,衣服1000套。
八是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目前全市建有4支专业救援队、1支危险化学品兼职救援队、1支道路交通兼职救援队和8支矿山兼职救护队。形成了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及普洱市矿山救护队为主,普洱茶城阳光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及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民兵、驻军为后盾,社会力量和社区民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九是强化应急值班战备,突出做好COP1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2.普洱市地震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普洱市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2021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及全省地震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悉心指导下,对标对表围绕全年18项重点工作任务,压责任、抓落实,以监测质量管理为突破口,筑牢科技监测工作基础,以优化服务为宗旨,打造科学震害防御平台,以创新工作为动力,强势推进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以“人案合一”为根本,强化震灾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全盘谋划、精细分解,以统筹和创新为驱动力,在突出重点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彰显亮点工作,实现了普洱防震减灾工作的“破局”发展,在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评比中中获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中心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
一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严格程序使用救灾物资。市、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报批调用省级物资,不擅自动用省级救灾物资。在本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向省厅提出调拨物资书面申请,待省厅批复同意以后调拨使用。紧急情况下电话请示省厅批准后出库,随后补办申请手续。市级救灾物资由使用方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拨出库。同时与驻普军警部队及搬家公司建立合作协议关系。在发生自然灾害后第一时间接到调拨指令,能够及时组织搬运人员对应急物资、救灾物资进行装车,在最快最短时间内运送到目的地,使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2)救灾工作情况
普洱由于其特殊的地质地貌,是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2021年我市先后发生了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备大灾的准备。截至2021年12月20日,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累计发放用于疫情防控的省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帐篷6000顶、折叠床15000张、棉大衣5000件;市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衣服1000套。发放冬春救助物资中央、省、市三级救灾物资:棉被6665床床、大衣4819件、迷彩服5498套,彩条布1675件、毛巾被4200件。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3)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县区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各种防控措施,需要物资设置卡点,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用最快时间将物资调运到个县区,截至2021年12月20日,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累计发放用于疫情防控的省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帐篷6000顶、折叠床15000张、棉大衣5000件;市级救灾物资棉被9000床、衣服1000套。
(4)备灾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值班职工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仓库外花草,树枝等绿化带进行修剪,清除杂草,优化储备库外部环境。
二是着力加强物资储备。截至现在,普洱市共储备有省、级救灾物资帐篷4700、棉被30825床、衣服2000套、折叠床9779张、床垫9345床、床上用品7869套、彩条布718件、应急灯1000盏、大衣1650件、折叠桌椅10套。市级储备救灾物资棉被38612床、床上用品30000套、衣服30000套、帆布折叠床5000张,移动式卫生间20座、移动照明灯50组。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对仓库储备的省级物资认真清点盘库,做到了账实相符。对各县代储省级救灾物资进行检查指导,按照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要求按时上报救灾物资情况统计报表。
(5)其他工作
①财务及固定资产相关工作。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规定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每个月按时完成固定资产月报工作;②组织职工定期学习。中心重视职工理论学习,每周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防灾减灾救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创新工作理念,组织职工学习一些大的仓储物流公司的管理理念,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树立了现代仓储理念;③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创文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④积极参加强边固防及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局要求,累计派出了5人次参加强边固防,抽调1人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⑤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⑥积极主动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物资保障和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2.普洱市地震局,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震灾处置科。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0.76万元,占总收入的96.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47万元,占总收入的3.62%。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06.38万元,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正常增加;2、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18万元,占总支出的72.41%;项目支出486.52万元,占总支出的27.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41万元,占总支出的67.97%;项目支出544.44万元,占总支出的32.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3.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7.18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5.41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121.77万元,主要原因是:1.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因2020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追加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本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列支导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52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4.14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减少57.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1.普财预〔2021〕1号2020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03万元;2.普财预〔2021〕1号2020年政法部门公用运转经费支出3.54万元;3.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5.43万元;4.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43.51万元;5.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22.79万元;6.普财预〔2021〕1号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采购应急救援物资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4.85万元;7.普财预〔2021〕1号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运维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99万元;8.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50万元;9.普财资环〔2021〕38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7.44万元;10.普财预〔2021〕1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5.98万元;11.普财资环〔2021〕95号市矿山救护队“8·0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支出10.00万元;12.普财资环〔2021〕69号2021年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赴井冈山培训工作市级补助经费支出9.78万元。13.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支出1.96万元;14.地震监测经费支出0.42万元;15.地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5.28万元;16.地震灾害预防—科普宣传经费支出3.37万元;17.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34万元;1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61.61万元;19.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65.16万元;20.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38.39万元;21.结转2020年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0.27万元;22.2021年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6.44万元;23.2021年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支出19.80万元;24. 无文件号(非财政拨款)2020年、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16.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85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为2020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1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0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3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4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4%,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和地震事务工作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预算的7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完成预算的8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39.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24万元,下降1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万元,下降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4万元,下降50.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1万元,占88.11%;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占1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地震事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86万元,其中包含: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8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8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12万元,主要原因是:1.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2020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追加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本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列支造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1.50万元、咨询费支出8.00万元、水费支出0.16万元、电费支出0.72万元、邮电费支出2.86万元、差旅费支出20.06万元、会议费支出2.36万元、培训费支出2.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劳务费支出0.43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1.7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6.90万元、福利费支出1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45.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77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20万元,固定资产2295.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32.6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0年资产总额3886.42 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4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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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16054756408.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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