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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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301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⑵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新定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突出防灾减灾救灾面,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一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政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开展2次应急管理综合督查,召开6次安委会例会,2次应急管理系统安全工作推进会,及时部署、强化落实。成功处置思茅区“8·01”、“8·03”事故和镇沅“11·15”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始终紧盯安全生产责任“牛鼻子”不放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市10县(区)、14个部门、103个乡(镇)、1040个村(居)委员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认真落实《普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定《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普洱市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清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工作目标,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年全市共开展督导检查调研1314次,督导单位4369家,反馈问题3521项,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视频会等会议182次,下发督办通知133份。
四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管理方面,突出抓好安全度汛和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尾矿库管理方面,落实全市34座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聘请安全专家开展“问诊把脉”,查找隐患,及时整改;烟花爆竹管理方面,零售经营实现了30%以上的连锁经营模式;冶金、建材管理方面,突出抓好检修作业、动火作业、外委施工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燃气、城市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
五是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制订实施方案、注重宣传发动,根据调查技术规范,进行普查区划确认,完成2个大类、7个中类、31个小类数据清查和质检核查,做到数据不重不漏、规范完整、准确真实。
六是着力构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自然灾害应急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完善趋势研判会商机制和预警机制。统筹协调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建立全市1054名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能力提升,强化军地协同处置能力建设。
七是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和边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受灾群众救助方面,下达2020年至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333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93万人次,发放省、市冬春救助物资棉被5366床、棉大衣5420件、衣服4700套、毛巾被4489床。边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面,向孟连县调拨省级救灾物资帐篷5550顶,折叠床15000张,棉被7000床,棉大衣5000件,衣服5000套;向孟连县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棉被8000床;向江城县调拨省级救灾物资帐篷1500顶,棉被2000床;向江城县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棉被1000床,衣服1000套。
八是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目前全市建有4支专业救援队、1支危险化学品兼职救援队、1支道路交通兼职救援队和8支矿山兼职救护队。形成了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及普洱市矿山救护队为主,普洱茶城阳光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及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民兵、驻军为后盾,社会力量和社区民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九是强化应急值班战备,突出做好COP1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物资保障和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7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30万元,占总支出的76.01%;项目支出260.84万元,占总支出的23.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0万元,占总支出的72.70%;项目支出277.03万元,占总支出的27.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7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30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7.70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88.6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68.52万元,由于2020年度政法部门公用经费为追加项目,相关费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而本年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列支造成。此外,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84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03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完成,年底资金被收回。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普财预〔2021〕1号2020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03万元;2.普财预〔2021〕1号2020年政法部门公用运转经费支出3.54万元;3.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5.43万元;4.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43.51万元;5.普财预〔2021〕1号普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22.79万元;6.普财预〔2021〕1号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采购应急救援物资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4.85万元;7.普财预〔2021〕1号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运维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99万元;8.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50万元;9.普财资环〔2021〕38号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7.44万元;10.普财预〔2021〕1号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5.98万元;11.普财资环〔2021〕95号市矿山救护队“8·0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支出10.00万元;12.普财资环〔2021〕69号2021年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赴井冈山培训工作市级补助经费支出9.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73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72.41,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普财预〔2021〕1号2020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0.2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50.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60万元,下降1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1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万元,下降42.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占84.55%;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占1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7万元,全部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5万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增加68.52万元,主要原因是:1.本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2020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追加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本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列支造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14万元、咨询费支出8.00万元、水费支出0.12万元、电费支出0.53万元、邮电费支出2.40万元、差旅费支出14.95万元、会议费支出0.45万元、培训费支出2.0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劳务费支出0.44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0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5.99万元、福利费支出7.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9.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5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77万元,固定资产352.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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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1605423754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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