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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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5年确定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我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救灾物资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心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
一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严格程序使用救灾物资。市、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报批调用省级物资,不擅自动用省级救灾物资。在本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向省厅提出调拨物资书面申请,待省厅批复同意以后调拨使用。紧急情况下电话请示省厅批准后出库,随后补办申请手续。市级救灾物资由使用方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拨出库。同时与驻普军警部队及搬家公司建立合作协议关系。在发生自然灾害后第一时间接到调拨指令,能够及时组织搬运人员对应急物资、救灾物资进行装车,在最快最短时间内运送到目的地,使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2.救灾工作情况
普洱由于其特殊的地质地貌,是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备大灾的准备。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累计发放救灾物资及冬春救助物资:棉被5650床、大衣2120件、毛毯2999床、折叠椅472箱。
3.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县区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各种防控措施,需要物资设置卡点,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用最快时间将物资调运到个县区,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通过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向县区发放疫情防控物资:帐篷541顶、棉被1284床、大衣1210件、床垫154床、折叠床1224张、床上用品30套、彩条布7件。
4.备灾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值班职工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仓库外花草,树枝等绿化带进行修剪,清除杂草,优化储备库外部环境。
二是着力加强物资储备。截至现在,普洱市共储备有省、市救灾物资帐篷4023顶、棉被37789床、衣服14302套、折叠床14379张、床垫8945床、床上用品7069套、彩条布2393件,毛巾被4489条、应急灯1000盏、大衣8290件、折叠桌椅10套。其中代省级储备救灾物资帐篷4023顶、棉被20717床、衣服6300套、折叠床14129张,床垫8146床,床上用品7069套,彩条布2393件,毛巾被4489条,应急灯1000盏,大衣8290件、折叠桌椅10套。市级储备救灾物资棉被17072床、衣服8002套。
三是对各县代储省级救灾物资进行检查指导,按照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要求按时上报救灾物资情况统计报表。
5.其他工作
(1)财务及固定资产相关工作。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规定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每个月按时完成固定资产月报工作;(2)组织职工定期学习。中心重视职工理论学习。每周一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等政治理论。通过学习,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得到了明显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指示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创新工作理念,组织职工学习一些大的仓储物流公司的管理理念,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树立了现代仓储理念;(3)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创文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局要求,加派一名职工到扶贫点驻村;(5)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6)积极主动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编报单位是: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预决算差异率为-6.82%,原因是:①基本支出中因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无法在年初准确预算,社保中心核准基数后按实际金额做出调整;②项目支出中,根据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完成预算的91.66%,故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增加27.32万元,主要原因:因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资金50万元,指标下达时间接近年终,无法在当年如期完成,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2万元,占总支出的47.57%;项目支出69.24万元,占总支出的5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增加15.68万元,主要原因:因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资金50万元,指标下达时间接近年终,无法在当年如期完成,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度日常支出先从工作经费中支出,故运转经费较上年减少0.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预决算差异率为-3.72%,原因是:因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无法在年初准确预算,社保中心核准基数后按实际金额做出调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7%,预决算差异率为-32.79%,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开展,故2020年度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4万元,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34.27%,占比较大,原因是:预算项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22.50万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与上年对比,2020年增加1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资金50万元,指标下达时间接近年终,无法在当年如期完成,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度设立5个预算项目,分别为:(1)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35万元;(2)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项目支出22.50万元;(3)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支出32.27万元;(4)其他运转类项目,项目支出7.22万元;(5)公用运转经费,项目支出1.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增加27.32万元,主要原因:因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资金50万元,指标下达时间接近年终,无法在当年如期完成,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日常工作开支。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63.70%,预决算差异率为-36.30%,原因是:中心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故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有所增长;2020年度因出差较多,且公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大,故2020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占96.2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普洱市区内到代储物资仓库及县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区单位到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学习,支付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属于二级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559.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1万元,固定资产1,120.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9.87万元,其他资产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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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决算公开表—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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