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5年确定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单位,2016年以前预算经费在市民政局统一核算管理,2017年1月起实行独立核算。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管部门为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储备库位于普洱市木乃河工业园区,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确定的重点项目,是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的重要项目。单位主要职能为: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应急抢险物资存储、调拨;救灾物资、应急抢险物资的使用管理、储备库设施的管理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心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
一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接待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严格程序使用救灾物资。市、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报批调用省级物资,不擅自动用省级救灾物资。在本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向省厅提出调拨物资书面申请,待省厅批复同意以后调拨使用。紧急情况下电话请示省厅批准后出库,随后补办申请手续。市级救灾物资由使用方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拨出库。同时与驻普军警部队及搬家公司建立合作协议关系。在发生自然灾害后第一时间接到调拨指令,能够及时组织搬运人员对应急物资、救灾物资进行装车,在最快最短时间内运送到目的地,使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2、救灾工作情况
普洱由于其特殊的地质地貌,是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今年我市自然灾害发生率较上一年相对减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备大灾的准备。2019年截至目前,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累计发放物资:棉被1379床、迷彩服210套。
3、备灾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仓库待命。值班职工每天对仓库进行巡查,巡查仓库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救灾物资是否完好等,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备库存储救灾物资安全,值班职工认真填写值班表内容,严格按照物资堆放标准堆放救灾物资,物资堆放整齐有序。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仓库内保持干净整洁。组织人员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叉车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仓库外花草,树枝等绿化带进行修剪,清除杂草,优化储备库外部环境。
二是及时补充物资储备。2019年应急管理厅共安排我市增加代储帐篷 1400顶、折叠床4000张、垫棉400 床、大衣 5000件、棉被 2000床、彩条布200件、床上用品400套、衣服1000套。截至目前,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共储备省级救灾物资:帐篷2620顶;棉被21501床;棉大衣7500件;衣服5300套;折叠床9850张;床垫5999床;床上用品6399套;彩条布2000件;毛巾被5489条;毛毯2999床;应急灯1000盏;桌凳 10套等12个种类的物资,市级救灾物资棉被17532床,迷彩服8002床。
三是对各县代储省级救灾物资进行检查指导,,按照省中心要求按时上报救灾物资情况统计报表。
4、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局要求,加派一名职工到扶贫点驻村。(3)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并在储备库内放置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宣传栏等。(4)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协助应急局联合其他部门共同举办201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向公众宣传介绍自然灾害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灾情险情的判别要领、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以及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了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5)财务及固定资产相关工作。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规定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中心涉及机构改革,按要求顺利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移交工作,每个月按时完成固定资产月报工作。(6)组织职工定期学习。中心重视职工理论学习。每周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等政治理论。通过学习,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得到了明显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指示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创新工作理念,组织职工学习一些大的仓储物流公司的管理理念,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树立了现代仓储理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7,46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463.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434.85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项目支出中减少项目①普财预〔2018〕379号采购衣被等生活救助物资储备1,000,000.00元;②普财预〔2018〕33号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资金833,625.42元等两个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3,838.51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25.35元,占总支出的54.23%;项目支出532,713.16元,占总支出的4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7,685.69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项目支出中减少项目①普财预〔2018〕379号采购衣被等生活救助物资储备1,000,000.00元;②普财预〔2018〕33号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资金833,625.42元等两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1,125.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73.43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6,42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0,346.24 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296.00 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713.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7,912.26元,主要原因是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项目专项资金及物资储备经费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①普财预〔2019〕1号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192,000.00元;②普财预〔2019〕1号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75,000.00元;③普财社〔2018〕33号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资金116,374.58元;④普财建〔2019〕56号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149,338.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83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7,685.69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项目支出中减少项目①普财预〔2018〕379号采购衣被等生活救助物资储备1,000,000.00元;②普财预〔2018〕33号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资金833,625.42元等两个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86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49,58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04.9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74.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26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0,003.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15.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642.63 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37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9,33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3%。主要用于【普财建〔2019〕56号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319.00元,支出决算为11,122.17元,完成预算的5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22.17元,完成预算的7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703.00元,增长4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73.00元,增长12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70.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公车年久失修,本年度发生修理费支出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22.1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22.1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22.1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5,280,809.28元,其中,流动资产231.99元,固定资产10,480,794.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28,118.00元,无形资产1,871,664.30元,其他资产2,5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55,766.1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6,422.26元,固定资产增加9,605,514.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866,674.3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6,0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
|
附件【附件1: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表附表1表-附表8表).xls】 附件【附件2: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9-附表13).xls】 附件【附件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9-附表13).xls】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