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9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8-/2018-0929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9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行政编制单位。

3.人员情况。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7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3,工勤人员2人,财政补助人员1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2.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8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07万元(本级财力1092.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7万元,占全部支出比重的63.35%;项目支出429.01元,占全部支出比重的36.6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及会议经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1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0.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4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9万元;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56.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27.68万元;项目支出429.01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70.4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58.56万元;5.住房保障(类)支出64.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6.49万元,购房补贴18.2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年初我局财务人员提出预算方案,经局领导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通过人代会后由市财政局批复至我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应急救援专用材料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开展了预算相关经济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完备了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普财预[2013]236号 普洱市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普财预[2016]64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管理的通知;普财库[2013]8号 关于印发《普洱市市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的通知)。单位内部预算业务相关的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达到制衡性原则,在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决算编制与审核 等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承担,初步形成预算业务管理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我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逐笔进行核定。

开展了收支相关经济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建立了内部收支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票据管理规定》、《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待制度》、《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的相关部门和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达到相互制衡的作用。在收款与会计核算、支出申请与内部审批、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承担,初步形成收支业务管理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核实。

2.组织实施

(1)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财务收支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6)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内部控制、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实施,为推进全市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隐患治理、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尤其是云南省2017年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政企联合演练项目的实施,全面检验了参演政企双方处置应对非煤矿山事故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衔接性,达到了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传、综合提升的目的,切实加强了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但在实施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时,部分县(区)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

综合上述情况,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实施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时,我市绝大部分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存在重视不够,理解不透,放管结合不到位,管理基础薄弱,项目储备不充分,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等情况。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筛选具体实施项目,确保资金安排到质量较高、实施效果明显的项目上,切实强化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跟踪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推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牢固树立转移支付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强化使用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自评指标体系,2017年单位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018年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科学的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的监管执法机制和严密的安全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下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核奖0.6万元:实际收到财政下达资金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万元。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3.4万元:实际收到财政下达资金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

(三)应急救援支队搬迁前期项目经费30万元:实际收到财政下达资金30万元。该笔资金于2017113日下达至我局,于2017126日被财政收回。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资金在单位时间较短造成当年资金无法安排使用。

(四)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1万元:实际收到财政下达资金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

(五)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1万元:实际收到财政下达资金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3.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4..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5.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6.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7.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8.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9.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0.xls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