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201000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五)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八)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十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这一重大政治任务,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为主线,紧紧抓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重点,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20,66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920,66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7,543,885.69元对比增加了3,376,775.0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调增工资及调增保险费保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08,823.05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682.69元,占总支出的61.73%;项目支出 4,290,140.36元,占总支出的38.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2 7,544,595.69元对比增加3,664,227.36元,主要原因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调增工资、调增保险费等及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项目资金也有所增加等原因造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8,682.69元,与上年4,256,749.68元对比增加2,661,933.01元,主要原因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调增工资及调增保险费保险等。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90,140.36元。与上年3,287,846.01元对比增加1,002,294.35元,主要原因由于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2017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等原因造成的。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704,547.33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585,593.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0,66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上年7,543,885.69元对比增加3,376,775.03元,主要原因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调增工资、调增保险费等及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项目资金也有所增加等原因造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核奖6,000.00元,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10,0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奖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1,51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办公经费3,171.00元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508,346.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7,04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08,80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355.32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885.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278,76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7%。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276,788.45元,项目支出4,001,978.03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416,385.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585,593.03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7,32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64,865.60元,购房补贴182,46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547.00元,支出决算为 438,236.56元,完成预算的177.03%。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292.56元,完成预算的23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944.00元,完成预算的103.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因工作需要,普洱市安全监管局向人民政府申请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该车为原市发改委公务车(车辆牌号:云J22169,车辆为2003年丰田越野车),因车辆较老思茅修理店无法配齐零件,经请示市财政局同意后,到昆明丰田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137,783.0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4,641.93元,增长11.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0,622.68元,增长8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980.75元,下降49.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因工作需要,普洱市安全监管局向人民政府申请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该车为原市发改委公务车(车辆牌号:云J22169,车辆为2003年丰田越野车),因车辆较老思茅修理店无法配齐零件,经请示市财政局同意后,到昆明丰田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137,783.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9,292.56元,占75.14%;公务接待费支 出108,944.00元,占24.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92.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9,292.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云J22169昆明丰田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137,783.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9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108,9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16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999.72元,主要原因主要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502,176.98元,其中,流动资产 255,096.70元,固定资产4,247,080.28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3,720.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9,67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4,502,176.98 |
255,096.70 |
4,247,080.28 |
0.00 |
1,441,259.30 |
0.00 |
2,805,820.9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9,6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6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