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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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严格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平稳向好的态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7,543,885.69 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7,543,885.69元,占总收入的 100.00%。2015年收入合计6302950.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935.4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调增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7,544,595.69 元。其中:基本支出4,256,749.68元,占总支出56.42%;项目支出3,287,846.01元,占总支出的43.58%。2015年度支出合计6302950.2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935.4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6,749.68元。201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5430.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1318.8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2017年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3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164.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566.28元,主要原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人员调入增加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63945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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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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