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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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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普洱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向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地震局快速上报地震信息;参与收集统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调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调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安全生产方面。紧紧扭住安全生产“四方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督导帮扶、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多管齐下,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多措并举,压减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普洱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全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岁末年初、2025年春节期间、一季度、半年为时间节点,聚焦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燃气、建筑施工、工贸领域、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电动自行车等10个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消除风险隐患。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再聚焦,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跟踪问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高位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监管执法再严格,严格落实问题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对“零处罚”“以检查代处罚”的县(区)和部门约谈通报,提升执法效能。隐患整治再加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建档入库,清单化管理,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采取硬核措施,推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能力水平再提升,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中介机构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学好用好5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难题的能力水平,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2.防震减灾方面。深刻警醒,准确研判把握严峻复杂的抗震救灾形势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防”的基础、增强“减”的效果、提升“救”的能力,以“万全准备”的极限思维举措防范应对“万一发生”的大震巨灾风险。 (1)提升震情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成墨江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和江城地震综合观测站迁建工作,强化地震预警台站运维,扩大地震预警终端覆盖面,配合做好32个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台站和“巨灾防范”工程建设,密切跟踪普洱和周边区域各学科异常资料的发展变化,加密监测宏微观异常,提升震情监视和分析研判能力。 (2)提升震害防御能力。强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抗震设防监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检查,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充分运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为全市重大工程踏勘选址提供科学参考。拓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载体,扩大知晓面,突出向农村和基层延伸。注重涉震舆情监测与引导,完善舆情处置措施,避免负面舆情发酵和扩散。 (3)提升震后应急处置能力。制定1套抗震救灾工作组人员清单,明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工作职责;制定1套震后重灾风险区图,预判震后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的重点部位,在地图上进行标注;制定1套抗震救灾工作快速反应方案,各环节工作定人、定岗、定责,各项保障装备落实到人;制定1张救援力量预置图,根据重灾风险区域分析的结果,标明救援队伍名称、人数、联系人等信息;编制1本救灾物资台账,清单式记录辖区粮油、救灾物资、成品油、大型机械、动力设备等储备情况,确保紧急状态及时统筹调用;制定1套前后方指挥部建设方案,统筹预设县(区)前后方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突出实战化特点,围绕指挥部搭建、力量组织等重点环节,真刀真枪磨合预案、检验机制、锻炼队伍。 3.防汛抗旱方面。对各级防指牵头抓总责任再压实再细化,充分运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围绕旱情、汛前、汛期、后汛期四个重点环节,把汛期转移避险作为重中之重,牢牢守住“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红线底线。 (1)强化抗旱保供水。强化关联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掌握雨情、水情、墒情、苗情、旱情,适时运用气象科技措施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科学调度用水,确保人畜用水安全。密切监测旱情发展趋势,严防旱涝急转发生次生灾害。用足用好救灾救助资金,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2)强化防汛备汛。明确县、乡、村、组四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并在网上公示。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建立清单台账,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叫应与响应联动机制、“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城市内涝防御工作机制”、“乡镇村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要点”,强化会商研判,有效发挥应急广播广覆盖作用,精准调度,确保叫应叫醒。以乡(镇)为单位、自然村为单元,开展转移避险演练。把防汛救灾转移避险落实到“事前”,紧盯“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五个关键环节,科学督促指导乡镇、村组不见“雨水”就果断决策施策,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后汛期防范。持续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风险,毫不放松抓好汛末安全。强化预警预报和“1262”联动机制,加强值班值守,科学防范应对,有效处置突发汛情。结合雨水情分析,加大蓄水力度,合理解决抗旱用水困难,既保证安全度汛,又为旱情提前做好准备。 4.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在强化火源管理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发挥护林员、检查站、瞭望塔、林火视频监测系统作用,构建“空天地人”全天候防护网,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1)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健全“全市建总账、各县(区)建分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的管理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 (2)强化安全处置和科学救援。一旦发生火情,科学制定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第一时间将涉险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按照专业指挥要求,落实好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处置火情“三先四不打”,确保安全。 (3)聚焦防火期联合值班值守,强化火情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严格火情信息报送纪律,对因迟报、瞒报、漏报火情酿成较大森林火灾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2.5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9.93万元对比增加了262.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上年结转结余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01.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0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0.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1.8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9.93万元对比增加了262.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上年结转结余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01.8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2.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7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352.43万元对比增加348.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2.本年基本支出批复中包含部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1.80万元,与上年287.50万元对比减少87.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年初预算特定类项目经费本年批复到基本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67.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12.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安排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地震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其他社会保障费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42.4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14.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安排支出27.2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安排支出86.2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719.74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财政安排支出280.11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 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61.09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人员经费、事业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291.48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人员经费、地震事务运行经费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安排支出70.88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财政安排支出52.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财政安排支出57.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94.76万元,涉及预算项目1个,其中: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预算194.76万元,主要用于思茅区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4.58万元、宁洱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6.02万元、墨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42万元、景东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60万元、景谷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7.72万元、镇沅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0.34万元、江城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9.90万元、澜沧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9.88万元、孟连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8.10万元、西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7.2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86万元,较上年19.91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0.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5万元,较上年4.30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25人次。 减少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灾害事故应急演练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要求,年度完成市级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有效检验突发事件发生时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决策部署、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次生灾害处置等各个环节运行情况,研究探索断路、断网、断电、断水等极端情况下有效开展救援的方式方法,确保演练达标率100%,救援装备物资完好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普洱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2.普洱市应急救援队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1)加强普洱市应急救援队(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2)加强队伍培训、演练和救援技能技术竞赛等,切实提升全体指战员应急处置能力。(3)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规定,增加15名人员编制,确保普洱市应急救援队(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标准化考核达到国家三级。(4)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3.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市级承担150元/月·人的补助标准,有效保障2025年度全市1082名村(居)民委员会灾害信息员的交通、通信补助194.76万元,确保灾害信息补助经费发放覆盖率100%,灾害信息员通信设备全天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4.普洱市智慧应急雪亮工程普洱市级指挥中心租用项目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租用普洱市智慧应急雪亮工程普洱市级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与省厅信息数据的连接,并依托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视频系统实现市级到县区、乡镇、村组的视频联通,横向与政法委、林草局、水务局等单位数据对接,同时通过音视频融合接入系统实现与现有应急指挥车、移动卫星便携站、云视讯等系统的视频接入,有效保障指挥平台全年全天候信息连接畅通,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事故信息,突发事件处置率达98%以上,全面提升普洱市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5.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1)不断完善全市的地震监测台网,加强预警项目建设运维,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全力做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信息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的运行维护,提高地震监测能力。(2)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质量管理,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连续、完整、准确、可靠的监测资料。(3)不断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加大宏微观异常核查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工作经费上年度批复为项目支出,本年批复为基本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我部门政法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经费、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业务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20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11.31万元,固定资产3670.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77.43万元,其他资产2742.86万元。与上年相比,由于业务拓展等原因,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95.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1.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的是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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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311092512430.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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