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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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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⑵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普洱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向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地震局快速上报地震信息;参与收集统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调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调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下设3个下属单位,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面抓实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固本强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急管理新贡献。 (1)要在应急管理体系聚合力上聚焦发力 要进一步研究政策,抓住机遇,围绕提高基层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要突出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地实际推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要深化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紧扣助力企业安全生产的着力点,评建结合、以点带面,注重培育、优化模式、夯实基础,助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2)要在干部队伍向心力上聚焦发力 始终把提高“政治三力”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衡量标准,持续用情用力。要引导广大干部从政治上看问题,胸怀“国之大者”、党之大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要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部门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健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3)要在安全生产落实力上聚焦发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细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领导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保障,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检查执法一体化、排查检查执法现场化、排查检查执法现场记录制”规范隐患排查检查,紧盯“现场怎么看、问题怎么交办、整改怎么跟踪”三个环节,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抓实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10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非同寻常的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加大管控力度、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 要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力开展行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对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化品方面,要持续防控安全准入、危险作业、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安全风险。重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无流向登记码和“三无产品”。工贸方面,要突出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有限空间、简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要强化对工矿企业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消防监管检查,防止漏管失控。要有效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有力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攻坚大整治,细化全国城镇燃气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要在防灾减灾救灾创新力上聚焦发力 减灾委要实战化运行,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拿得出、叫得响的措施和成效。要注重“统”“分”结合。完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完善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和风险研判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统筹管理、统分结合的新机制。要加强“防”“救”衔接。要达成一个共识,“防”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涉灾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救”是应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涉灾部门要救早救小、防止事态扩大。大家要再次审视三定方案,理清职责分工,实现部门之间责任链条无缝对接。要强化“上”“下”联动。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和部、省、市、县四级贯通的应急指挥信息网,健全灾害事故和险情报告制度、重大风险隐患联合会商制度、分级响应制度,实现应急处置上下高效联动。 抗震救灾要落实“123快速响应机制”,做足做细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准备。要加密会商研判频次,滚动研判震情短临趋势,扩大地震预警终端覆盖面。开展市、县(区)、乡(镇)、村、组五级联动地震应急实兵拉动演练,做实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调查,合理补充、前置物资装备。针对断路、断电、断网、断水等极端情况,落实快速清障、备用道路、备用电路、备用水源等快速解决方案和替代方案,常态化、多轮次开展“地震第一响应人”业务培训,加大卫星电话配置、培训、调度力度。用好新媒体平台载体,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知晓面,加大向农村和基层延伸的宣传力度。防汛抗旱要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和江河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扭住包保责任牛鼻子,全面压实各级各方责任。要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要实行县(区)、乡(镇)、村(组)主要负责人和值班室人员双向叫应机制,老弱病残等群体要实行转移避险包保制度,不但“叫应”更要“叫醒”。森林草原防灭火要运用好“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一项承诺书(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不遗余力强化源头管理和防范,严格落实“五类人”监护人责任,突出农事用火监管。要坚持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归口报送制度,高火险期优化救援力量布局驻防,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综合减灾要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机制,推进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深化普查成果应用,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救灾救助要修订完善灾害救助预案,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和快速调拨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要在应急救援处突战斗力上聚焦发力 围绕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目标,强化预案、队伍、物资、装备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实施云南省普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借助2023年特别国债,为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提升救援实战能力。要实施普洱市自然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无线自组网集群通信专用网络建设项目,实现全市9县1区、103个乡(镇、街道)、993个行政村、重点防控区域通信覆盖率达到100%,一般区域及常态化通信覆盖率提高到95%,提升安全隐患感知和预警预测能力。要推动10县(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依托省应急厅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辅助决策、政务服务、社会动员、应用支持等7板块功能,构建全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要完善普洱市智慧应急指挥系统(普洱市应急指挥业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普洱市应急指挥一张图、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视频系统接入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满足安全监管需要。将应急指挥系统与通信指挥车、卫星便携站、云视讯视频调度系统等进行有效连接,打造直达一线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系统数据分析、预警监测预报,实现灾害事故智能化监管。要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全力支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招录配强市应急救援队14人编制小队。推动形成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市应急救援队等专业救援队为主,民兵、驻军为后盾,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村(社区)民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要建立纵向畅通、横向联动的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体系,做到记录模块化、流程规范化、调度高效化。健全完善每周工作点评和工作提示机制,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干,确保点评见人见事、提示到人到事。 2.普洱市地震局重点工作概述: 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决策的保障力。树牢震情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好地震监测跟踪和预警预报工作。做好《普洱市地震局监测预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制定落实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优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组织机构,牵头做好滇南至滇西南5州市的协作区震情跟踪工作,加强24小时震情和应急值班值守,严格开展全市周、月会商,落实紧急会商、加密会商和专题会商制度,努力把握震情趋势,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配合做好34个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台站建设,强化设备保障力度,加大监测台网密度,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水平。高质量完成江城县地震综合观测站迁建和墨江县地震观测站新建工作,抓好249个测点巡检运维工作,开展地震监测台站(网)点监测环境提升改造,试点一批宏观观测仪器,保障监测数据连续、可靠,预警系统正常运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产品,优化防震减灾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决策服务和专项服务,构建“公共服务+科普宣传”、“公共服务+建设工程选址规划服务”等服务格局。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六进”活动和“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实施防震减灾宣传抖音视频制作改革,持续融合优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互促”模式,实现宣传数量与质量双向提升,产出一批高质量本土化宣传作品,着力推进指尖科普提质扩面。联合教育部门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预警终端正常运转及避难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和中小学校防震避险能力。严格开展全市大型电站水库地震专用监测台网运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全市中型以上水电站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开展行政检查。深入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检查工作,提升安评工作质量,积极摸清风险底数,运用好现有探查成果,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抗震设防服务,加大力度推广减隔震技术运用,助推韧性城市建设。以“防大震,救大灾”为目标,厘清工作思路,修订应急工作方案,强化应急值守,全方位提升地震灾害处置能力。举办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业务培训,完成全市地震系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业务培训全覆盖工作。开展市、县(区)两级地震部门极端条件下联动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配合开展全市地震应急处置实兵拉练,着力提升地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村、组地震“第一响应人”教官培训,实现村级《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使用手册》发放工作全覆盖,以自主培养教官为驱动,推进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全覆盖工作。不断完善地震“第一响应人”、“灾情信息员”、“宏观联络员”的建、管、用一体化机制,持续推进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健全规范。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业务培训,高质量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更新入库工作,提升地震预评估工作辅助决策能力,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和震害防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紧紧围绕平时“备得足、储得好、管得住”,关键时“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的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彰显服务大局作用,切实管好库存物资,保证物资数量和质量,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切实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9.9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4.76万元对比增加了25.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39.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9.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4.76万元对比增加了25.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9.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43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327.27万元对比增加25.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287.5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87.50万元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04.1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安排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地震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11.4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安排支出24.5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安排支出81.7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711.1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财政安排支出92.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46.86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人员经费、事业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237.14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人员经费、地震事务运行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安排支出77.00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财政安排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财政安排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39.18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251.76万元,涉及预算项目2个,其中: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预算194.76万元,主要用于思茅区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4.58万元、宁洱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6.02万元、墨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42万元、景东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60万元、景谷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7.72万元、镇沅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0.34万元、江城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9.90万元、澜沧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9.88万元、孟连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8.10万元、西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7.20万元;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7万元,主要用于思茅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91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0万元,较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增加原因:由于2024年普洱市地震局实施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项目,专家组将多次到单位指导开展工作,故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本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8个,重点项目7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重点项目2个 1.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市级承担150元/月·人的补助标准,有效保障2024年度全市1082名村(居)民委员会灾害信息员的交通、通信补助194.76万元,确保灾害信息补助经费发放覆盖率100%,灾害信息员通信设备全天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最大限度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普洱市矿山救援队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加强普洱市应急救援队(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培训、训练、演练和救援技能技术竞赛等,切实提升全体指战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规定,增加15名人员编制,确保普洱市应急救援队(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标准化考核达到国家三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二)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重点项目2个 1.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50万元,绩效目标是: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正常运转,保证救灾物资储备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检查指导各县区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以尽可能少的资金,足量储备救灾物资,按照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不挨饿;有衣被,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的原则,不断提高储备中心的灾害救助能力,以积极应对难以预测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为重点确保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各种方案,做好进一步的物资准备工作。 2.普洱市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经费83.73万元,绩效目标是:(1)灾情发生后,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运指令发出调运通知,并做好省级救灾物资的相关发运工作;(2)按时保质完成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救助物资调运工作;(3)根据历年灾情数据分析和当年的自然灾害趋势预测,科学制定省级救灾物资储备方案;(4)以上各项工作按规定结算费用。按照上级调运指令,高效准确调运救灾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普洱市地震局重点项目3个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行政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防震减灾事业行政管理综合效能,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优质行政保证。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办公耗材、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培训会议、差旅、公务接待、水电及正常公务运行费用等。。 2.地震监测预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不断完善全市的地震监测台网,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全力做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信息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的运行维护,提高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质量管理,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连续、完整、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不断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加大宏微观异常核查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宏观观测运行维护费、震情会商及业务培训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及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寨地震观测站维护费等支出。 3.地震灾害预防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为打造安全城市提供地震安全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阵线,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督促落实普洱市2024年度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措施。完成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安排。开展强震动台站运维管理等工作。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地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应急防范准备工作、行政执法检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的编印、科普宣传所以发生的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上年度政法公用经费中27.52万元年初预算用于应急管理编外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列支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本年预算科目列支为劳务费支出,因科目变化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日常公用经费正常增加1.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60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10万元,固定资产293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89.6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6.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39.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8.1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新增资产购置、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新增资产购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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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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