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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3-0313003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3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03-13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0000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调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调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一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积极向受灾地区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工作。2023年单位工作重点是针对当前我省严峻复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这根弦,做好应对各类突发灾害的准备,全力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仓库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关键时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8,639.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8,639.49元,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35,174.00元,下降16.99%,主要原因分是:2023年度无上年结转的省级代储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8,639.49,其中:本年收入1,148,639.49,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8,639.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87.69元,增长2.35%,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调增,财务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8,639.49。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8,639.49,其中:基本支出1,073,639.49,与上年对比增加353,749.69元,增长49.1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通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5,0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7,362.00元,下降8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经费通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519.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291.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824.6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093.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054.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281.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2,7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391,8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单位工作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50.00,较上年减少960.90,下降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较上年减少960.90,下降19.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25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877.16,其中,重点项目2个,绩效目标如下:  

1.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5,000.00元,绩效目标是: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正常运转,保证救灾物资储备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检查指导各县区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以尽可能少的资金,足量储备救灾物资,按照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不挨饿;有衣被,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的原则,不断提高储备中心的灾害救助能力,以积极应对难以预测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为重点确保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各种方案,做好进一步的物资准备工作。  

2.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经费316,800.00元,绩效目标是: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发《关于给予提高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意见》,参照市消防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单位实有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超过经核定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8个),每人每月提高至3,300.00元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含单位缴纳保险费),每年安排人员经费316,800.00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1,967,173.96,其中流动资产5,161.91,固定资产10,203,973.1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1,758,038.94,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1,586.3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47.4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200111    

  
附件【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009274354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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