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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3-0313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3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3-13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00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普洱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普洱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普洱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⑵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普洱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普洱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拟订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意见和建议;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群测群防宏观联络员队伍;负责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负责地震震害防御、震害预测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向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地震局速报地震信息;参与收集统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指导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址;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为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中心宗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保障急需。业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调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的管理、维护、调用;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下设3个下属单位,分别是: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地震局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市地震局震灾处置科。  

)重点工作概述  

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应急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起来,深入理解内涵,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实干、实绩、实效,交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满意答卷。  

(2)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普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作用,强化应急管理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国家省级应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结合普洱实际推动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健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组织体系,构建指令畅通、职责清晰、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提升联合应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部门等救援队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关口前移,着力把握应急工作的新特征、新形势,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队伍力量、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智慧应急”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深入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突出矿山、危化、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总结三年行动进展成效,运用重点问题重点解决、抓好典型形成示范等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抓实三年行动成果的应用;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建立一月一督导制度,运用事故调查、行刑衔接、诚信管理、约谈警示等手段,推动“两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查真改真落实。推动各县(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专家库的专业力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持续开展好安全培训工作,严查安全教育培训不达标、不规范等行为。  

(5)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推广“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现线上执法,优化执法监管体系,实现执法数字化信息化。  

(6)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及时准确共享信息,共商共议防范措施,联动预警、联动叫应、联动救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安全、科学、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责任督促等形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应急治理共同体。  

2.普洱市地震局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普洱市地震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防震减灾工作:  

(1)以地震工作机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一是按照市委要求成立地震监测预警中心,细化监测预报科和监测预警中心职能职责,实现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侧重分离,优化人员配置,适时增加工作力量,促进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水平大幅提升。二是运用新的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机制,结合《普洱市地震事件先期处置方案》和即将印发的《普洱市地震应急预案》(2022版),积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沟通衔接,全面建成地震信息数字化平台,争取与接入应急广播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平台互通,不断完善平台智能化产品呈现,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在地震应急处置中发挥的作用,为应急决策指挥提供重要依据。三是继续实施《普洱市地震监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严格落实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和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短临跟踪工作措施,结合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工作,加强24小时震情和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周会商、月会商和紧急会商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四是全力配合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做好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加快推进墨江地震观测站建设和江城地震综合观测站整体迁建工作,探索上级支持为主,本级资金为补充的方式,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预警终端全覆盖工作,加大台网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监测、预警台站正常运转,上传数据准确可靠,预警服务有效发挥。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地震灾害风险抵御能力。一是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重新梳理权责清单,构建以服务为主的抗震设防新模式,认真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抗震设防监管,积极推广减隔震技术运用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抗震设防服务。二是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向农村扩面。结合“5.12”、“11.6”等重点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下乡活动,把宣传阵地向基层转移。继续运用好新媒体宣传,结合农村防震要点,以基层群众感兴趣、易接受的方式制作农村防震减灾系列节目,增强平台在农村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针对全市各乡(镇)中心学校,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重点指导学校进行应急避险和疏散演练,增强基层学校防震避险能力。三是申报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为持续申报获得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打牢基础。高质量完成普洱防震减灾专题片拍摄工作。配合好中国地震局开展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3)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强化地震灾害处置准备工作。一是以“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达标准不罢手”为原则,持续对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对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44条措施和《普洱市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整改方案》中需要长期坚持的29条措施开展整改工作,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涉及地震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普洱市地震应急预案》(2022版)的培训工作和《普洱市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修订工作,并按照预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指导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和演练。三是建立完善地震“第一响应人”、“灾情信息员”、“宏观联络员”的建、管、用一体化机制,制定印发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并针对地震灾情速报业务开展培训,推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不断健全。四是根据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的最新成果数据,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工作,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一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中心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根据省储备中心和局领导安排,积极向受灾地区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出入库、物资日常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值班职责等工作。2023年单位工作重点是针对当前我省严峻复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这根弦,做好应对各类突发灾害的准备,全力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仓库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关键时“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因下属单位普洱市地震局2022年末接收划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辆编制划转手续正在办理,造成实有车辆超编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47,566.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47,566.1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28,609.17元对比减少881,043.00元,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无其他收入;2.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47,566.17元,其中:本年收入16,147,566.1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47,566.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05,382.11元对比减少557,815.9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47,566.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47,56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2,566.17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3,060,294.08元对比增加212,272.0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2,875,0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645,088.03元对比减少770,088.0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312,761.2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安排支出340,432.8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986,335.06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安排支出7,176.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9,512.69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332,439.68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安排支出115,511.27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安排支出275,684.59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57,976.48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安排支出811,655.4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6,887,735.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人员经费、应急管理工作公用经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财政安排支出95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612,773.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人员经费、事业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安排支出2,255,773.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人员经费、地震事务运行经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安排支出77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财政安排支出61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财政安排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及震灾处置经费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财政安排支出391,8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预算数为1,933,200.00元,主要用于:1、思茅区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36,800.00元;2、宁洱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160,200.00元;3、墨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4,200.00元;4、景谷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77,200.00元;5、镇沅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03,400.00元;6、景东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306,000.00元;7、江城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97,200.00元;8、澜沧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297,000.00元;9、孟连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81,000.00元;10、西盟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70,200.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496.00元,较上年减少3,043.90元,下降1.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207.00元,较上年减少3,043.00元,下降7.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605人次。  

减少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政策,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289.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0%长。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289.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8个,重点项目7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灾害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市级承担150元/月·人的补助标准,有效保障2023年度全市1074名村(居)民委员会灾害信息员的交通、通讯补助1,933,200.00元,确保灾害信息补助经费发放覆盖率100%,灾害信息员通讯设备全天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最大程度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普洱市矿山救援队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加强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普洱市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2)加强队伍培训、训练、演练和救援技能技术竞赛等,切实提升全体指战员应急处置能力。(3)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规定,确保普洱交建竭诚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普洱市矿山救护队)2023年度标准化考核达国家三级。(4)建立编制危险化学品救援分队。(5)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不断提高行政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防震减灾事业行政管理综合效能,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优质行政保证。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办公耗材、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培训会议、差旅、公务接待、水电及正常公务运行费用等。  

4.地震监测预报项目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不断完善全市的地震监测台网,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全力做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信息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的运行维护,提高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质量管理,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连续、完整、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不断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加大宏微观异常核查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宏观观测运行维护费、震情会商及业务培训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及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寨地震观测站维护费等支出。  

5.地震灾害预防项目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为打造安全城市提供地震安全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阵线,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督促落实普洱市2021年度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措施。完成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安排。开展强震动台站运维管理等工作。资金大体支出方向:地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应急防范准备工作、行政执法检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的编印、科普宣传所以发生的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支出。  

6.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正常运转,保证救灾物资储备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检查指导各县区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以尽可能少的资金,足量储备救灾物资,按照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不挨饿;有衣被,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的原则,不断提高储备中心的灾害救助能力,以积极应对难以预测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为重点确保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各种方案,做好进一步的物资准备工作。  

7.其他人员支出,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发《关于给予提高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意见》,参照市消防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单位实有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超过经核定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8个),每人每月提高至3,300.00元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含单位缴纳保险费),每年安排人员经费316,800.00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53,34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076.00元,减少15.43%。主要原因: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包含了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本年未包含。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2,644,353.82元,其中,流动资产13,714,955.04元,固定资产34,952,51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76,885.7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08,373.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04,347.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新增资产购置、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新增资产购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500111    

  
附件【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004122478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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