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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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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突出解决各县(区)工作问题,依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洱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加强消减老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促销活动。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将于2025年11月8日0时起停止,各县(区)要重点安排商务部门抢抓以旧换新补贴的最后期限,特别研究更新与存量不匹配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工作措施,加力开展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各县(区)应要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着重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上门服务,努力增强消费者换新积极性。 二、严格路面执法管控。各县(区)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督促公安交管部门对现存的十年以上老旧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同时严格落实新标车登记上牌政策要求,切实消除存量风险。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以旧换新销售环节监管,督促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查违规销售不合格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旧车回收后蓄电池处置工作管理;各县(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旧车注销工作,严格办理电动自行车报废注销;各县(区)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利用典型火灾事故开展警示教育,讲清老旧、超标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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