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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大涉企行政检查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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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大涉企行政检查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知晓面、覆盖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普法专栏、“两微一端”等形式,结合执法检查、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广泛宣传《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以下简称《16项措施》)、执法检查“扫码入企”等涉企行政检查政策,确保每一户监管企业均知晓政策。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应当主动学习掌握《16项措施》、执法检查“扫码入企”等涉企行政检查政策,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 二、严格“扫码入企”。各级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须使用“云执法” APP 扫描被检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验,未“扫码入企”的,不得实施检查。 三、规范执法行为。聚焦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严明检查纪律,强化执法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心无旁骛抓生产、集中精力抓经营,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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