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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50428-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4-28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04-28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普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4月8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一养老院发生火灾,造成20人死亡;4月11日,昆明市呈贡区发生一起火灾,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这些事故再次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实抓细当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领域

在《普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做好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基础上,聚焦高层建筑严查消防供水系统失效,大型商业综合体强化餐饮区燃气安全与智慧消防联动,老旧小区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建设,“三类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违法销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全链条追溯伪劣产品源头、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媒体曝光、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封堵逃生通道、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违规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消防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防“小火亡人”、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构建“预防-监管-应急”全链条防控体系。

二、电动自行车安全领域

聚焦生产、销售、维修、充电、停放等环节及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店铺、“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非标”车、无证作坊、电池篡改、伪造CCC认证、故意破坏充电安全装置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门窗障碍物堵塞逃生通道、非法改装与销售、违规停放充电、室内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等突出问题,推进“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火灾风险防控,探索“以旧换新补贴”“技改资金扶持”等源头治理机制,实现“流通可溯、改装可查、隐患可控”目标。

三、动火作业安全领域

聚焦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厂房仓库、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焊接、切割、热熔等作业环节,严厉打击无证动火、冒险作业、隐瞒作业区域内易燃可燃物、强行冒险施工等行为,重点整治动火作业未审批、无监护人员、未配备消防器材、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淘汰设备、未落实防火隔离措施、作业后未清理残留火种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六个必须”要求,严防小施工引发大火灾。

四、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领域

聚焦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改造中的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温材料、偷换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等级、擅自降低防火标准等行为,重点整治使用燃烧性能不达标的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施工中保温材料堆放不规范、未及时清理易燃废料、已投入使用建筑违规更换低阻燃材料、保温层脱落未修复等突出问题,严防建筑火灾蔓延风险。

五、燃气安全领域

聚焦瓶装液化气、管道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配送、餐饮场所使用及燃气具销售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液化气、“黑气”倒装掺假、破坏燃气设施、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等行为,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跨区经营、“黑气点”非法经营、餐饮场所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钢瓶和“三无”灶具及可调节调压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管道老化占压、胶管老化等突出问题,推进“瓶改管”“气改电”工程,严防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六、危化品安全领域

聚焦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全流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严查无证黑作坊、谎报瞒报成分、违规倾倒废弃危化等行为。重点整治企业违规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未落实“双人双锁”、运输车辆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无证、废弃危化品流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强化港口码头防控,推进企业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严控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构建“全生命周期可追溯、高风险作业全留痕”管理体系。

七、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跨境跨省长途客运车辆,以及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城市快速路等重点车辆和路段,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货车、非法营运“黑车”、跨省客运车辆违规挂靠等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客运车辆违规挂靠、货车非法改装、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务工包车超员、人货混装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八、工程施工安全领域

聚焦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隧道桥梁、拆除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别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等严厉打击擅自拆除承重结构、违规使用淘汰工艺设备、隐瞒事故隐患等行为,严查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起重机械未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分包转包、隐患排查走过场等突出问题,严防土方坍塌、高坠、触电等安全生产事故。

九、矿山安全领域

聚焦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三类主体,突出瓦斯、水害、边坡垮塌等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非法盗采、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通风排水系统缺陷、安全监测设备失效、尾矿库排洪堵塞、坝体稳定性不足、地下矿山提升设备隐患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透水事故、瓦斯爆炸、溃坝事故,严格开展微震监测、边坡雷达实时监测、坝体位移在线监测与浸润线预警,推行“一矿一策”风险档案、人员定位“电子围栏”、隐患举报“随手拍”奖励机制,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复盘”闭环管理体系。

十、旅游安全领域

聚焦景区、玻璃栈道、旅游客运、民宿客栈等场所和节假日、极端天气等时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旅游项目、虚假宣传旅游安全保障措施等行为,重点整治游乐设施未定期检验、旅游客车超员超速、民宿消防通道堵塞、高风险项目无应急预案、客流超限未管控等突出问题,严防设施故障和拥挤踩踏事故。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聚焦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三无”设备、伪造检验证书、擅自拆除安全装置等行为,重点整治设备未登记、超期未检、安全附件失效、电梯维护保养缺失、气瓶违规充装、大型游乐设施防碰撞装置缺失等突出问题,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十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方面

今年汛期预计将于5月初开始,主汛期为6—8月,其中7—8月强降雨集中,土壤饱和度高,突发性、极端性、单点性局强降雨的可能性较高,山洪、江河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多重风险叠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惕汛期极端天气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按照各级防指统一安排部署,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实时关注气象水文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预警响应、人员撤离要求,全面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重点排查高陡边坡、削坡建房区域及尾矿库周边滑坡、泥石流隐患,做好洪水倒灌导致矿井透水、尾矿库溃坝、高温熔融金属和危化品遇水反应引发燃爆、强降雨诱发工程施工项目边坡垮塌、脚手架倾倒、厂区围墙垮塌等风险防范。同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防汛物资,开展防溃坝、防内涝等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到位,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不放心地区、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企业单位,统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前灾害防范等工作,加强拉网式排查、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以及自查整改、跟踪督办、责任倒查、举报奖励等机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警觉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各项工作。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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