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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41030-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0-30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安办〔2024〕23号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大隐患摘牌销号的请示的批复
2024-10-30   作者: 点击数:  

宁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大隐患摘牌销号的请示》(宁安办发202416号)收悉,经实地复核验收,批复如下:

一、复核验收情况。你县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竹山至会连公路K0+007-K0+047、宁洱县黄刀线K0+486-K0+741”2个路段存在2项重大道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扎实有力,整治效果明显,达到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目的,并通过了市安委办实地复核验收,具备摘牌条件,同意摘牌销号。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请你县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以责任落实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各领域。一是宁洱县要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隐患项目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是督促宁洱游客服务中心开口要通过行政审批,达到新开路口的条件方可开口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坚决杜绝因整改不到位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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