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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40430-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30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安办函〔2024〕21号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作者: 点击数:  

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普和市属有关企业:

“五一”假期将至,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加之汛期临近,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防范压力持续增大,形势日趋严峻。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418号)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严控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安排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做好安全风险防控,按照“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事件  

二、突出重点时段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及汛期防范

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五一”期群众出行特点和汛期临近风险,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灾难教训,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安防措施,控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道路运输:要继续深化“人车路企管宣”源头隐患治理,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车辆船只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浮桥吊桥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检查和维护管理,加强人流监测监控,严控景区景点、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极端天气影响安全运营时及时封闭、停止运营。城镇燃气:要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问题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的排查检查,严格督促燃气企业对管道和场内设施巡检,及时维护、修理、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避免“带病运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严把深基坑、起重吊装等高危环节安全关,遇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高危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和吹哨人制度,坚持依法、精准、上限处罚,确保施工安全矿山:紧盯水、火、瓦斯、冲击低压等重大灾害治理,重拳打击超层越界、非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矿业权准入和退出,加大矿产资源整合重组力度,坚定不移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格开停车、检修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工贸:强化高温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风险隐患巡查检查,加强应急演练,避免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消防:持续深化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民宿客栈、“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市政设施:要强化人防工程、渣土垃圾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防汛检查,加强监测巡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件)发生。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车站、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特种设备领域:全面对宾馆酒店、游乐场所、旅游景区、商场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在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提高第三方维保机构检测校验质量,确保特殊设备运行安全防汛抗旱:要针对今年旱情严重实际,科学认识和处理好抗旱与防汛关系,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牢固树立旱涝急转风险意识,在抗旱救灾的同时,切实做好防汛准备,确保安全入汛。要严格落实“1262”预警与响应联动、江河箐沟上下游联动叫应等防汛工作机制,点对点精准调度叫应强降雨落区,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要继续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打击违规用火等行为,严防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防治:要加强对沿江沿河及山区、地势低洼地区的企业、施工工地的风险排查,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高标准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高频次开展常态化、动态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营地、工棚、仓库、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者搬迁。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高效落实1262”预警响应联动各项工作机制。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道路交通等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救援到位及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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