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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走访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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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准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21〕112号),市应急局决定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25日。
二、走访方式
采取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
三、走访范围
各县(区)应急局负责走访本辖区内监管服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重点是2021年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企业。市应急局将随机抽取部分服务企业进行走访。
四、走访内容
(一)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重点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市场前景等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及项目在税费负担、融资需求、用工成本、水电气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面听意见、问需求,找路径、想办法。
(二)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在办理应急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重点是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的满意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
(三)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积极宣传《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及市、县两级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措施。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等惠企便民平台。宣传推广《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普应急〔2021〕81号),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四)开展营商环境线上问卷调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省市县各级政府网站等渠道参与问卷调查,客观公正地对普洱市营商环境做出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应急局要把走访市场主体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服务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及时反馈走访结果。请各县(区)应急局按照时限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成立走访小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走访,并于12月25日前上报走访情况报告。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县(区)开展走访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务实,聚焦本次走访主题,扎实开展走访工作,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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