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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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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中共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普洱市委同意,现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一、江荣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行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市地震局。
联系思茅区、澜沧县。
二、杨国相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办公、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扶贫、人事管理、保密、政务信息、综治维稳、安全、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工会、共青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方面工作;负责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装备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物资保障和规划科、普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联系墨江县、江城县。
三、李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方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妇女组织工作。
分管宣传教育培训科、安全生产执法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景谷县、宁洱县。
四、杨家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统计分析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地震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方面工作;负责普洱市矿山救护队管理、云南省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物资普洱储备库管理、安保互动等方面工作;负责承担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普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普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联系孟连县、西盟县。
五、张宏诚 党组成员、安全生产巡查专员
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方面工作;负责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联系景东县、镇沅县。
六、李康 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七、查亚明 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为便于工作,实行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工作分工协调联系AB角制度,杨国相—李婕,杨家荣—张宏诚。
请各有关单位和各科、室、中心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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