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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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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普洱市矿山救护队:
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2019年,我市已全面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应急牵头、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社会联参与的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其中应急管理部门起到牵头抓总的重要作用,而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部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件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将能否严格应急值守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标准,牢固树立应急值守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应急值守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特别是节假日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及特殊敏感时期,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到实处。
二、严格应急值守,及时报送值班信息。各单位全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及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节假日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及特殊敏感时期,要严格执行“日调度”及“零报告”制度,要求每日16:30前向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送值班情况;严格执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要按照《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文件的通知》(普应急函〔2019〕26号)及《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试运行工作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方式方法及时限等要求,及时、规范报送值班信息;做好应急值守视频调度工作,要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值班视频点名制度的通知》(云应急办〔2019〕2号)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指挥视频调度保障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4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指挥视频调度设备的操作及管理,实现设备的24小时在线开机并时时完好可用,坚决避免应急指挥视频调度设备未开机或调度时人机分离等情况的出现。
三、加强值班保障,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重视改善值班工作条件,不断提升值班软硬件设施水平,特别是要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解决好就餐、休息等实际困难,并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好带班值班人员节后补休等工作,依法维护好值班人员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加强监测预警,完善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有效有力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应急管理局将参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对不落实应急值守及值班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的,将函询问责、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顶格扣分。
附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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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应急函〔2020〕1号 附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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