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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1-0701006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01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安办函〔2021〕12号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2021-07-01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普安办〔202115)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知识、展示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宣传氛围。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616日在全市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地点  

普洱市主会场设在思茅区世纪广场,各县设分会场。  

三、活动时间  

20216169:0011:00  

四、参加单位  

(一)普洱市主会场  

1.市级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普洱职业教育中心、市气象局、市供电局、普洱市矿山救护队、茶城阳光救援队、太平洋寿险、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普洱公路局、金孔雀交运集团、中石油普洱分公司、中石化普洱分公司、交投普洱管理处、普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普洱路政支队  

2. 思茅区参加咨询活动单位参照市级确定  

(二)各县分会场,参加咨询活动单位自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区各参加单位按照咨询日活动要求,自行准备有关宣传品、宣传资料。  

(二)请市区两级应急、教育、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各准备宣传展板,在咨询台附近统一摆放。  

(三)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普洱市矿山救护队、普洱市茶城阳光救援队分别携带部分应急救援设备或装备进行展示,并做好应急自救互救知识讲解准备。  

(四)请市级有关单位1名分管领导参加活动,并将联络员名单于61511:00前报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思茅区负责通知区有关单位。请各参加活动单位616日早8:30按时到场。  

(五)请各县根据地区特点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联系人:王明珠,联系电话:0879-2189997(传真),电子邮箱:peajzfxj@163.com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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