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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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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1〕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并请分别于6月5日前、12月5日前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上半年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和《普洱市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应急局执法科(表格须加盖公章后报送)。
联系人:张青敏;联系电话:0879-2206767;传 真:0879-2189978;电子邮箱:pesyjjzfk@163.com。
附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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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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