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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8-/2021-030300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3-03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普应急函〔2021〕13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家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3-03   作者:市安全监管局 点击数:  

           

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安全生产专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完善专家库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普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我市安全生产专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年度市应急管理局确定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的78名专家(应急201970)。  

二、考核内容  

专家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鉴,重点是”和“绩”的表现,具体包括:  

(一)在本职岗位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行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发挥作用、多作贡献等方面情况;  

(二)履行安全生产专家职责情况;  

1.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定期参与同类多发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研究工作;  

3.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现场审查等工作;  

4.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科技项目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题调研,开展安全技术咨询;  

5.为安全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6.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动态和国内外安全生产信息,撰写有关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重大事故调查或事故隐患评估方面的论文、报告或者安全生产专家建议  

7.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情况。  

1.取得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类职业资格或评相关职称的情况;  

2.争取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国家、省(部)、市重点项目、课题研究情况;  

3.取得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的情况;  

4.开拓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情况。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  

三、考核等次  

安全生产专家考核周期为1年,自20201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优秀专家占总考核比例不超过15%。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终止安全生产专家资格,不再续聘:  

(一)存在违反党纪、政纪,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涉嫌犯罪等情形的;  

(二)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专家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在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活动中出具虚假、不实意见的;  

(四)利用专家名义收受服务对象钱物(双方协定的劳务费、服务费除外)或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评(2021年33日前)。由考核对象对本人2020年度思想、工作及专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考核内容自我评定考核等次,形成年度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报告,并填写《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民主测评(2021年3月10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依据日常掌握情况、专家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上报民主测评表(附件2)。专家测评所需资料届时由市应急局统一发送至各县(区)、各业务科室。  

 (三)实地调研考核2021年3月10日前)。市应急局组织考核组到部分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考核,现场听取专家本人工作情况及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工作的意见。

 (四)综合评定20213月中旬)。由市应急管理局对专家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考评结果。  

 (五)考核结果公示20213月中旬。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专家,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考核结果运用  

安全生产专家考核情况列入专家业绩档案,作为专家库动态管理的依据。考核优秀者将作为后备人选进行培养、管理和使用,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期满后,继续申报专家的,将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专家考核是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专家自身素质提高、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必要手段。每位专家要借此机会对一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尤其是专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评价。各单位要从关心、重视、爱护专家人才的高度,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防止走过场。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不再享有专家待遇。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专家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杜绝凭印象、感情进行考核现象的出现。要通过此次考核,帮助专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其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  

(三)及时报送考核材料。请各专家于2021年33日前将本人年度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报告(附专家签名)及《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考核登记表》以可编辑电子文件及扫描件形式报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邮箱:peyjxzsp@163.com。联系人:肖贤达联系电话:0879-2206686。  

  

附件: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考核登记表

     2.2020年度普洱市安全生产专家民主测评表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25          

  

  
附件【3.附件1: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普洱市安全生产专家民主测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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